1樓: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我們公司有個員工去年工傷,今年拿到了工傷認定書,這個月還有進行第二次手術,有沒有規定鑑定工傷的時間
2樓:韓飛律師
一般傷殘鑑定要等勞動者的傷情相對穩定後,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根據鑑定上的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的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付,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社保承擔的報銷費用必須是符合**工傷的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3樓:中國勞動網
待你的傷情相對穩定後,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根據鑑定上的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的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付,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社保承擔的報銷費用必須是符合**工傷的費用。
4樓:南方勞動網
工傷事故發生後一年內都可以,如果該手術是因為工傷引起的,不算過期。工傷的費用手術費社保**負責,補貼由用工單位負責。
5樓:煙依
公傷認定一般要有**後
工傷認定已經下來了,但一年後還要進行第二次拆鋼板手術,那我們可以在第二次手術後進行傷殘鑑定嗎?
6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乙個很奇怪的想法。
既然工傷認定已經下來,就應該按規定在傷勢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鑑定,最終根據認定及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一年後還要進行第二次拆鋼板手術,至少可以鑑定為九級傷殘,定殘後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若在拆除鋼板後,認為九級傷殘過輕,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的規定申請複查。
能夠提公升傷殘等級固然很好,即使仍維持原傷殘等級,也沒有什麼損失,畢竟已經享受了一年傷殘待遇。
何樂不為呢?!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不需要再做傷殘鑑定了。
8樓:塗綠蘭
我拿到了工傷認定書但是我去醫院看病但醫生要我住院二次手術這住院費是由公司交之還是本人交
我今年8月12號出的工傷,工傷認定書以今拿到了,但是公司裡說工傷鑑定要我第二次手術後也就是在我手臂
9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公司的做法沒錯。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既然說裡面還有鋼板,說明傷的不清,骨折了,深表同情!
一方面,裡面的固定物(鋼板)不取出,對你的勞動能力鑑定級別會有影響,另一方面,由於取鋼板涉及二次手術及相關費用,所以在實際生活中,象你這種情況原則上必須等裡面的固定物拆出以後才能做勞動能力鑑定(通俗說的傷殘等級鑑定)的。
沒事,既然認定了工傷,你就等著拆除固定物以後再做鑑定吧,祝你好運!
個人觀點,供參考。謝謝!
10樓:匿名使用者
待你的傷情相對穩定後,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根據鑑定上的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的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付,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社保承擔的報銷費用必須是符合**工傷的費用。
11樓:隆脾
不是,當時做。病好了還咋做認定
工傷認定書下來了,一年半後還要第二次手術摘鋼板,現在可以做工傷鑑定嗎?
12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工傷認定書下來了,事實就是做了工傷鑑定。你一年半後還要第二次手術摘鋼板,現在是不可以做傷殘等級鑑定的。必須**後才可以做傷殘等級鑑定
沒有成為正式員工有工傷嗎,不是正式員工,受工傷單位該怎麼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的都是工傷,並沒有試用與正式工之分的,具體如下 一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
我們是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員工的工資等(工資 保險由他們代發代繳),用工單位如何做賬
用工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公司開具的正式發票,按照派遣人員從事的業務進行實際的會計處理,收到的發票,需包括工資 社保 管理費等。具體財務處理如下 1 銷售人員的工資 社保 借 銷售費用 勞務費 貸 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 管理人員的工資 社保 借 管理費用 勞務費 貸 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 實際的管理費...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們公司有個員工借了會員25000元後
這個可以不用受理的,那是私人名義借款的,而且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是你員工借的錢,也沒有什麼證明會員借錢給你們員工了。報警說其 不過最好叫他能出示證明,叫他通過法律手段,如果不行,追究其民事責任,可以報警,告上法庭說其擾亂你們營業,或者誹謗 請問各位大師 公司老闆跑路了,他欠 商貨款,朋友個人借款,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