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初夢楓
老闆喜歡拖欠工資: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這種違法行為或者是打**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如果還不行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因為按有關法律規定:要證明勞動關係,按照「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2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1、用人單位有些是資金困難,有些是想多押工資留住員工,有些純屬誠信問題的。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內(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容(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3樓:蓋普希金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拖欠工資是企業的潛規則,老闆們並非差那麼點工資,他們主要是用工資來拖住員工,不讓他們隨便跳槽。
5樓:張羲會計
老闆拖欠工資,可能是因為資金周轉不靈,還有可能是經營期間發生重大虧損,也有一小部分則是根本就不想發工資,得過且過,鑽法律的空子。
6樓:雪絨花兒飄飄
拖欠工資到處都有,老闆也不是沒錢,而是把這筆錢作為流動資金,存在銀行也可以拿利息。另外拖欠工資還可以留住員工,只要你敢辭職,工資就得完蛋。拖欠工資得地方,勞動部門和企業老總同流合汙,員工是告不贏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老闆願意拖欠工資。他遇到問題了!你要做的是選擇,如果你看好你的老闆,那麼設定乙個時間,比如6個月,然後全心投入幫助他脫離困境,設定時間到了,如果問題解決,那麼你會公升職加薪,沒解決的話就離開。
或者你不看好你的老闆,那麼不要浪費時間現在就選擇離開。
8樓:弄舟散人
因為違法成本極低
而且規則是有錢人定的
9樓:love小鋼炮
一般都是因為資金周轉問題,才會拖欠工資,如果真是惡意拖欠,那就找勞動局
10樓:陽光向日葵星人
公司運作不行了吧。都到拖欠工資的地步了,那是很嚴重了。
11樓:幻宇晨風
因為他們知道錢發出去就不是自己的了。
12樓:
能拖一天是一天,錢放身上心裡踏實,一天不給你們就得繼續幹一天
13樓:匿名使用者
拖欠工資,是讓你不會有跳槽念頭,一但你跳槽,連底薪都拿不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那不給工資算什麼有錢 拖工資的話 你就哭窮啊
15樓:說你不舊里芽
因為總有一些老闆喜歡裝窮。
16樓:112333束脩
公司運作需要流動資金,一人幾千,一家公司具是幾萬 幾十萬,哪怕理財,也有不菲的收益。
17樓:匿名使用者
給你了哪來的流動資金,多放一天銀行多拿一天利息,蒼蠅腦子也是肉,老闆不扣哪有錢弄
老闆為什麼都愛拖欠工資
18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的企業,公司等是不會拖欠的。個人老闆,小作坊等沒辦法,如果老闆總是無理由或者不合理拖欠工資,那麼就是他個人的素質修養問題。遇見這種情況,建議跳槽。
19樓:陳陳陳
一般是比較小或者私人的公司車才會把,稍微有點規模的還是比較準時的額,我上乙個辭職的工作就是因為老闆沒有準時發過工資,說實在的,你可以不准時一次兩次,但是不要每一次,你也可以拖一回兩回,但是不要每一回都拖,這個是誠信做人的問題了,這樣的老闆不值得你為他效力
20樓:云云愛問答
給您舉個例子,要不是銀行催帳,債也不想還,,,
就是這樣意思。
還有另外的可能:①老闆資金周轉暫時困難『②老闆用錢先乾了其他事。
21樓:蓋普希金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2樓:香港優代
沒有實力沒有信譽的老闆才愛拖工資吧
23樓:雲孟歌者
那是你沒遇到好的公司好的老闆
老闆喜歡拖欠工資怎麼辦?
24樓:初夢楓
老闆喜歡拖欠工資: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這種違法行為或者是打**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如果還不行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因為按有關法律規定:要證明勞動關係,按照「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25樓:潘娜_律師
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可以到勞動局去投訴
拖欠工資,找藉口不給,老闆拖欠工資,總是找藉口不給發,怎麼辦
你好!發現公司拖欠工資後,有些員工擔心以後會一直沒法準時拿到工資,所以便選擇辭職。但是,辭職時公司拿不出錢支付工資,或是約定一定時間給,比如按公司原先約定的發工資日期。那麼到約定時間還是不給發,或者以勞動關係終止為由拒絕,員工要積極採取措施拿回工資。按規定,員工被拖欠工資,即使已經辭職,可以申請勞動...
老闆拖欠工資有什麼法律保護,老闆拖欠工資違法嗎?負什麼法律責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 提起訴訟。勞動局投訴,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問題是,你有任何證據證明你們存在勞動...
想要起訴拖欠工資的老闆,要準備那些材料呢?需要那些證據呢
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 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2 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具體包括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派工單 同事證言 離職在職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