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和法院起訴區別,勞動仲裁和到法院起訴有什麼區別?

2022-03-01 08:48:34 字數 5206 閱讀 5443

1樓:樑剛正

勞動仲裁和法院訴訟最根本的區別就是兩者的順序不一樣,勞動仲裁在先,法院起訴在後,如果想要向法院起訴的話,必須事先已經經過勞動仲裁部門的仲裁,然後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所以勞動仲裁是法院起訴的前提。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糾紛居中的公斷與裁決。根據我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只有不服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一般情況之下,在提起勞動仲裁,並且得到仲裁結果的時候,這個事情就是已經可以解決了,因為仲裁機關的判斷相對來講是比較權威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很多法院不會直接受理勞動爭議,而是要求去勞動仲裁,當然也不全是,不服勞動仲裁的,再起訴至法院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是到法院起訴的前置程式,在勞動爭議中,需要先仲裁,只有對裁決不服,才上訴到法院。

4樓:龍城趙

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人事鑑定委員會,針對勞動人事爭議而進行的調解、審理,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

法院的訴訟,是法院按相關的訴訟法的規定,針對刑事、行政或民事糾紛等進行的審理活動,適用《刑事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程式法的規定。針對一審裁判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勞動仲裁和到法院起訴有什麼區別?

5樓:找法網

發生勞動糾紛,首先需要進行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提起法院訴訟的前置程式。

勞動仲裁中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申請財產保全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交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交人民法院。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適用條件和程式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七條 先予執行條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6樓:齊大狀

希望以下建議可以幫助你:

1、勞動仲

裁是必須要經過的程式,就是說沒有經過勞動仲裁,法院是不受理你的勞動糾紛的官司的。只有仲裁不受理或者不服仲裁決定才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2、你現在還是要先申請勞動仲裁比較好,應為不仲裁法院是不受理的,到時候還是要回來仲裁,瞎折騰,耽誤時間。勞動仲裁受理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就是把工廠的相應財產扣押、凍結、封存等,保證官司贏後可以執行)。

3、另外,這樣不負責人的律師很少見的,真給我們律師丟臉。你可以到當地的律師協會或者司法局律管處去投訴他,或者官司打贏後要不到錢,可以到法院告律師,要求賠償損失。

4、現在有惡意拖欠工資罪,如果惡意拖欠工人工資的,情節嚴重、影響壞的可以是犯罪行為,一般情況也是違法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或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

5、老闆拖欠工資的行為,你只要有確實的證據(如工資欠條等),可以先就拖欠工資問題向法院申請支付令,這樣可以憑支付令向老闆討要工資了,不給話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庭強制執行。

7樓:貴陽楊澤律師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訴訟。或者說,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得各種關係的總和。

訴訟參與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等。

司法解釋

根據2023年0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2023年01月0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民事訴訟就是民事官司,是指當事人之間因民事權益矛盾或者經濟利益衝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經人民法院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審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動,以及這些訴訟活動中所產生的法律關係的總和。通俗地講就是你的人身和經濟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當事人通過打民事官司,達到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目的。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基本程式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勞動仲裁和法院訴訟基本的區別?

8樓:自省

當然可以啦!但是,你要走工傷鑑定程式。首先,要由單位向工傷保險管理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在一個月內沒有申請的,傷者家屬有權代為申請。

如果認定為工傷,再向勞動局申請工傷等級鑑定。鑑定後,再參照鑑定等級索賠。在**、休養期間單位應當全額開資,而且,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9樓:磨通

同樣是仲裁,法院有強制執行甚至拘留判刑的權利,而勞動仲裁沒有這個權利

勞動仲裁能否直接到法院起訴

10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先予以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出現勞動糾紛後申請仲裁是起訴的前置程式,未經過勞動仲裁的案件,法院不予以受理。

除了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外,當事人對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按仲裁裁決書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應當先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才可以到法院起訴。即便依照勞動爭議仲裁法不屬於勞動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最好也先到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一下,取得不予受理通知書,避免因為是否屬於勞動爭議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浪費時間。

12樓:侯蘇桐

仲裁時必經程式,受到裁決不服的,15日內去起訴。

13樓:

勞動爭議需要先仲裁,仲裁不服才能到法院起訴。法律上規定仲裁前置。

14樓:王景佔律師

先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到法院起訴

勞動仲裁有用嗎?相比法院起訴那個效果更好?

15樓:夫素花不婷

勞動糾紛必須先仲裁,對裁決不服才能起訴

勞動仲裁物件是單位,和老闆是誰無關

聊天記錄能看出是單位負責人和你談工作的可以做證據,還要另外提供你在某個單位工作的證據,工資卡流水、有你名字單位公章的檔案之類

入職一個月不籤合同,第二個月起一年內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超過一年視為無固定期合同

不論是仲裁還是訴訟,除了提出你請求對應證據,就是熟悉法律規定,你是依據哪條提出的請求,所以不小看法律規定。自己不熟悉法律,就最好請律師

單位向法院起訴,起訴後結果和勞動仲裁一樣嗎

16樓:韓飛律師

法院會根據用人單位的訴訟請求,以及證據,對具體事實進行把握,最後做出裁決。不一定跟仲裁的結果一樣。

仲裁雖然是前置程式,但是如果當事人對裁決事項不服的,勞動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七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後,當事人對裁決中的部分事項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多個勞動者的勞動爭議作出仲裁裁決後,部分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裁決對提出起訴的勞動者不發生法律效力;對未提出起訴的部分勞動者,發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仲裁與勞動仲裁區別,仲裁和勞動仲裁有什麼區別

一 仲裁範圍上,勞動仲裁解決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 民事爭議仲裁解決的是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不包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糾紛以及非平等主體間的行政爭議糾紛。仲裁法第三條規定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1 婚姻 收養 監護 扶養 繼承糾紛 2 依法應...

勞動仲裁和法院判決是一樣嗎,勞動仲裁和法院判決那個更權威

深圳商務律師 如果勞動仲裁裁決是終局的,或者雙方都沒有起訴的,裁決會生效,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仲裁之後有一方起訴,裁決就沒有效力了,法院會重新審理案情,作出的判決才有法律效力。勞動仲裁和法院判決那個更權威? 安陽谷律師 工傷糾紛,先進行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

勞動調解和勞動仲裁有什麼區別勞動仲裁部門的調解和仲裁有什麼區別有什麼程式

1 申請的條件不同調解不是勞動爭議的必 須程式,而仲裁是通過訴訟解決勞動爭議的必須程式。如果雙方發生了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也可以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2 申請時效和處理期限不同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內,調解委員會應當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30日內調解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