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和自離的區別是什麼,辭職走和自離有什麼區別

2022-03-19 16:42:52 字數 5385 閱讀 5893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職和辭職有區別。

離職,是乙個詞語,有兩種意思:一指暫時離開崗位,二指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辭職,是乙個漢語詞語,意思有兩種。其一指辭去官職。 其二泛指辭去職務。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辭職和自離的區別: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自離,即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

2樓:裴蓁律師

辭職一般需要申請與批准手續,自動離職屬於不告而別單項行為

3樓:職場德華老師

回答您好同學!主動申請離職和自離的區別是法律後果不同,主動申請離職是可以正常的結算工資的,實踐中,勞動者自離後用人單位會扣押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應當依法回原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依法結清工資,勞動者因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同學您好!以上就是德華老師為同學解答的困惑,如果德華老師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的話,希望在您方便的情況下,點選右上角「結束服務」給個贊和關注哦,以後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向德華老師諮詢,感謝!德華老師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2條

4樓:法律快車

辭職離職和辭退的區別主要如下:   1、提出的主體不同:   辭職是員工主動提出來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或者提前告知離職,也可以在用人單位有過錯時隨時離職;   辭退是由用人單位提出的,勞動者有過錯時或者用人單位在某些情形下提前告知勞動者辭退勞動者。

  2、補償方式不同:   主動辭職一般是沒有補償金的,除非用人單位有過錯;辭退的話一般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除非勞動者有過錯。

5樓:

辭職是有交接的,自離是直接走人

辭職和自離的區別是什麼?

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概念區分。

1、辭職和自離,屬於平時我們的口語,非法律詞彙。

2、根據一般的常識,辭職是指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包括合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包括離職未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3、勞動者正常情況下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而勞動者不辭而別,就屬於所謂的自離。

二、法律後果

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那離職行為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該勞動者工資。不過,如果該勞動者違法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例如招聘產生的費用.

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該勞動者承擔違法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沒造成損失的,工資應該都支付。是否造成了損失,也是單位來進行舉證。

而勞動者正常提出辭職的,無論用人單位是否招聘到新員工,無論是否因為該勞動者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均不需要承擔損失。用人單位也不得剋扣工資。

7樓:龍貓的那朵花

1、辭職,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期未滿,一般由勞動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用工方同意後,視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工方要給付勞動方應得的勞動報酬及其它權益。

2、自離,是勞動方未與用工方協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僅不能得到應得的勞動報酬,還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訴違約損失。

1、辭職步驟1)寫辭職信;

2)和主管詳談;

3)交接工作;

4)人事手續;

5)開離職證明。

2、規定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616宋小蟲

主動辭職

辭職是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分為用人單位無過錯的「預告辭職」和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即時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預告辭職」需提前書面通知公司,無權要求經濟補償金。

被動辭退

辭退是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分為「過失性辭退」和「無過失辭退」以及「經濟性裁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於勞動者存在過錯,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賠償。

該文章《辭職與離職有什麼區別,離職和辭職的區別,自動離職和辭職的區別》**於出國留學網,**:https://www.

9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和離職和自離的結果相同,但性質有些不同。辭職屬於勞動者主動離開

單位的行動。而離職只是離開單位,但並不一定誰是主動。離職與辭職沒有本質的區別,從以前的規定看,一般是指尚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幹部由於某些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在用人單位供職,需要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要求,經批准後可辦理離職手續,享受一次性的離職費待遇,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當然,有的也不發離職待遇。例如:歸僑、僑眷職工因私獲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可辦理離職手續,並按規定發給一次性的離職補助費。

工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工齡10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滿1年發給1個半月的本人標準工資,但離職補助費的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而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職工要求離職另謀職業問題的覆函》([80]勞險便字66號)規定,凡要求離職在城鎮另謀職業的職工,經批准離職後,不發離職待遇。辭職的職工,在2023年4月9日發布《全國整頓企業勞動組織工作座談會紀要》(勞人計[1983]12號)之前,是沒有辭職生活補助費待遇的,此後的辭職費標準也低於離職費標準,即:

家居城鎮的職工,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半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工資;回農村的,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這種辭職費也僅適用於原來的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雖然從最初的規定看,離職是對幹部而言,辭職是對工人而言,但從後來的規定看,界限越來越模糊。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這兩種政策規定運用的越來越少了,然而有一部分職工仍需適用這兩種政策。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

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上有類似於這樣的條款:「如果每月遲到5次以上自動離職」。這個「自動離職」其實在性質上就是被單位開除了,但這樣的說法顯得並不像「開除」那樣絕情,而是你明知故犯,自動離職。

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辭職走和自離有什麼區別

10樓:個性90後吧

正常辭職的話你的工資會全部結清給你的,自離的話表示你放棄了乙個月的工作,我建議你還是走正常手續辭職比較好,因為你去新的公司,有的公司會查你之前是否正常離職的。

11樓:默默關注咸陽

辭職是跟公司說好的,並且公司同意。自離一般是自行離開,一般自離公司是不給發工資的。

12樓:高漸離

就是你是不是由自己表明自己不幹了。

13樓:職場德華老師

回答您好同學!主動申請離職和自離的區別是法律後果不同,主動申請離職是可以正常的結算工資的,實踐中,勞動者自離後用人單位會扣押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應當依法回原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依法結清工資,勞動者因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同學您好!以上就是德華老師為同學解答的困惑,如果德華老師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的話,希望在您方便的情況下,點選右上角「結束服務」給個贊和關注哦,以後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向德華老師諮詢,感謝!德華老師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2條

離職和自離有什麼區別

14樓:安巨集偉安瑩

辭職和離職和自離的結果相同,但性質有些不同。辭職屬於勞動者主動離開單位的行動。而離職只是離開單位,但並不一定誰是主動。

離職與辭職沒有本質的區別,從以前的規定看,一般是指尚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幹部由於某些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在用人單位供職,需要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要求,經批准後可辦理離職手續,享受一次性的離職費待遇,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當然,有的也不發離職待遇。例如:

歸僑、僑眷職工因私獲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可辦理離職手續,並按規定發給一次性的離職補助費。工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工齡10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滿1年發給1個半月的本人標準工資,但離職補助費的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而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職工要求離職另謀職業問題的覆函》([80]勞險便字66號)規定,凡要求離職在城鎮另謀職業的職工,經批准離職後,不發離職待遇。

辭職的職工,在2023年4月9日發布《全國整頓企業勞動組織工作座談會紀要》(勞人計[1983]12號)之前,是沒有辭職生活補助費待遇的,此後的辭職費標準也低於離職費標準,即:家居城鎮的職工,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半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工資;回農村的,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這種辭職費也僅適用於原來的固定職工。

合同制職工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雖然從最初的規定看,離職是對幹部而言,辭職是對工人而言,但從後來的規定看,界限越來越模糊。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這兩種政策規定運用的越來越少了,然而有一部分職工仍需適用這兩種政策。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上有類似於這樣的條款:「如果每月遲到5次以上自動離職」。

這個「自動離職」其實在性質上就是被單位開除了,但這樣的說法顯得並不像「開除」那樣絕情,而是你明知故犯,自動離職。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試用期內自己辭職和公司把你辭職有什麼區別?

試用期內自己辭職和公司把你辭職的區別主要有。1 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適用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提出辭職適用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2 辭職的出發點不同 試用期內主動辭職屬員工主動離職行為,而試用期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屬於被動離職行為。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

離職和辭退有什麼區別,辭職離職和辭退的區別

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 辭職 停職 免職 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為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離職和辭退都是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形式。辭退是的那位單方面解除和員工...

花藥離體培養和花粉立體培養的區別是什麼

花藥 anther 是花絲頂端膨大呈囊狀的部分,是雄蕊的重要組成部分.花粉囊是產生專花粉的地方.每一花藥通常由屬4個或2個花粉囊 pollen sac 組成,也就是說花藥裡面有很多花粉,所以花藥培養出來是黏連在一起的很多小單倍體 花藥離體培養 離體培養花粉處於單核時期 小孢子 的花藥.通過培養使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