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試用期內自己辭職和公司把你辭職的區別主要有。
1、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適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提出辭職適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
2、辭職的出發點不同:試用期內主動辭職屬員工主動離職行為,而試用期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屬於被動離職行為。
2樓:揮霍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表述的內容不包括第二十五條。
因此在試用期企業和勞動者都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補償。 雖然你單位未簽合同,但視為事實勞動關係,同樣執行上述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工人在試用期沒做滿乙個月時辭職法規未作具體規定,勞動部門一般按計發工作日日工資掌握。哦。
公司試用期要求離職
3樓:喬愛熙
試用期就是當我們在進行乙份新的工作的時候,我們在新的工作單位確立是否成為正式職工的乙個期限。那麼如果我們想要在試用期之內進行離職的話,但是公司不同意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公司試用期要求離職
4樓:匿名使用者
1、出一天勤就有一天的工資,不給工資是違法的——但是需要你出勤的實證,還有你工資數額的實證(我作為人資,你出勤5天我可能說你只出勤天,你工資6000,我舉證說你工資2000——你可以證明你用公司招聘公告+你入職崗位輔證)
2、一定要給乙個「試用期不合格」的原因,因為能證明員工試用期不合格,屬於合法解除勞動關係,並且不給賠償!如果不能證明其試用期不合格,就屬於非法結束勞動關係,要給雙倍辭退賠償!
綜上,你需要收集的證據有:入離職時間+工資基數+被辭退原因。
國家公務員試用期內辭職,試用期內公務員可以辭職嗎
根據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公務員 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不得辭去公職。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因此,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不得提出辭職,但是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向單位提出申請放棄錄用。新錄用公務員被取消錄用後,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資。在九十日內重新就業的,應當在就業單位...
事業單位試用期內辭職,辭職之後,檔案內會保留我使用期內的各種檔案嗎
事業單位是會接收和管理 檔案的。所以你自從入職該單位開始,檔案就存放在單位的人事部門那裡,你所有應該存檔的檔案,例如 考核 事業單位就業登記表 領導加意見的工作表現等所有資料全部會存進檔案中。還是很齊全的。各類入職 離職 獎懲 工資 職稱等資料,都應該存入你的檔案。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教師辭職後檔案裡...
試用期內辭職,可以按80結算工資嗎
既然你確實不想做了,只要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就可以了,批准只是公司內部的乙個手續而已,並不是法定程式。只要你書面通知到了,公司 特別是人事部 知道你要辭職就可以了。公司硬不讓你離職是違法的。不管經理批不批,三天後就可以離職走人。公司不給辦離職就去勞動局告,打12333 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