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交社保
2、如果有辭職證明,還可以要求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海外展覽貿促會
1.找勞動仲裁,仲裁會給你一分不少的把工資要回來,
2.同時,你那家公司會得到處罰,可能會被列入企業黑名單
3.你只要在那上過班就有法理依據,沒簽合同也沒事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還在職,就找勞動監察,他們會幫你索要工資,而且還會因沒有簽合同給你補償、沒有上五險給你補繳;
如果已經不在職了,就收集一些你在單位工作的證明材料;如考勤表,工作單之類的東西,去仲裁就可以了,不但會把工資給你還需要給你一定的補償。
4樓:zj靜兒
你們發的是現金還是打卡,如果打卡,去銀行達流水賬單,如果現金就需要你又相關的制度或者是有人能證明你
辭職工資怎麼算,辭職時工資怎麼算?
最終解釋權還是人家所有,長期工和短期工工資確實會有不一樣,這你的看他在你工作前有沒有告訴你,如果沒有告訴你的話你是可以要求他按13小時結賬的 根據公司要求時間,提前告知辭職 以便公司及時招聘新人來接替你 在辭職時,根據公司實際公司結算日 比如 公司25號結算 次月5號發工資 你是次月1號正式離職 那...
勞動法辭職工資結算
還沒訂合同,且在乙個月內,提前3天告知老闆辭職是合法的。建議幹夠乙個月,看老闆還有啥說的。免得自己浪費時間,因為勞動局處理事情也要時間呢。綜合考慮,按老闆要求幹夠乙個月為好,因為也沒幾天時間了。要留下幹,就按正常幹。或許幹夠乙個月老闆還不讓走,如要訂合同,你可以拒絕。如他不提訂合同,那你就多幹兩天。...
在合同期內被辭職或者辭職 工資怎麼算
工資正常結算。但勞動者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照規定程式經行單位不會扣除工資。否則單位有權扣發工資,並追償損失。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