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想問下如果籤了後再提辭職是否需要提前30提出,才能離職,---試用期內的,提前3天就行,過來試用期就30天。看合同上約定的試用期到了沒有
2.如果不簽,提出離職是否可以3天後離開公司,能否拿到工作期間應有的薪資?
---提交辭職信就可以走人
3.如果他想5.17日離職,應該怎麼做? (不簽合同,提出辭職申請就可以嗎,另外會對他有什麼影響嗎)
---同2
2樓:己非己
1、不管簽不簽勞動合同,如果你在試用期,提前三天申請離職,如果是正式工提前三十天申請離職,時間到了,不管單位批不批你都可以離職!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薪資問題,只要你勞動了,單位都應該支付你勞動報酬,如果單位剋扣,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
3、如果想5月17日離職,你得跟單位協商,並參照試用期離職申請時間!
另外,你跟前一家公司還未正式解除勞動關係,是請假到新單位去的,你有雙重勞動關係,如果因為你給新單位造成損失,單位能證明的,你和你的新單位都有連帶責任!
以上請參考!
簽了勞動合同之後,可以辭職嗎?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不需要賠償公司損失。
4樓:仇少明律師
1、單位一年一簽是存在法律風險的,三年一簽很正常,一是可以約定的試用期長,二是連續兩次固定期限,第三年如果想和你續約,就變成無固定期限,那樣如果覺得你不合適的時候就面臨大額經濟補償。
2、你可以提出離職申請,從你提出的那天算起,30天後,無論單位是否同意給你辦離職,你都可以走人,你已經盡了告之的義務。
3、如果公司對你出資培訓過,而且簽過離職培訓費你要賠償的協議,這部分費用公司是可以提出的並得到法律支援,其它的就沒有了。
4、雖然以後的選擇會很多,但踏實的做好乙份工作,並且能從中學習和成長,才是你以後選擇更好的基石,我覺得以簽三年合同為由來提出離職,這種想法是不可取的,公司招聘中首要考慮的就是員工的穩定性。不過你們人力資源部在工作中也有疏漏,應該在複試的時候明確告之勞動合同的期限,當時你猶豫的話肯定不會錄用你,這樣也減少了公司的招聘和人才培養成本
5樓:周律師說
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只要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是可以辭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樓:樸含嬌
可以辭職,但是要注意你所簽的合同裡寫的是提早乙個月還是三個月遞交辭職信。
7樓:百小度
可以啊,提前乙個月通知用工單位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違約,可以提出辭職的.
只要你在辭職前乙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就可以了.
當是要看你老闆是什麼樣的態度了,如果脾氣好的點的就沒什麼問題,假如碰到個脾氣倔強的人,那就算是"天災"了,呵呵.
9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新的勞動法下來 簽合同後可以辭職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勞動法還是新出台的勞動合同法中都有明確規定,勞動者在合同期內可以辭職,但是要做到提前乙個月,就是說,你要在3月份離開公司,那麼你應得在2月份提出辭職報告.或者也可以與單位領導協商,因為雙方協商一致,什麼事都好辦,只要領導同意你提出報告就走人,那麼你就可以在乙個月內離開了.辭職不算違約,但是,你要看清合同中是對於提前解除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另外,單位是否在合同期內為你進行了專項培訓.
具體你可以查閱上述二部法律規定,也可以諮詢當地勞動部門.
祝好運!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到了30天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檔案裡面不會有不良記錄的,放心吧,沒問題。
12樓:小汪律師
公司這樣做是違法的。
在試用期裡辭職你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即可,而且你說的什麼折現根本就是不合理的,你作為員工使用公司裝置工作是天經地義,為什麼要把這種成本攤給員工?
誠信檔案這種東西,也要以法律為依據吧?既然約定了試用期,那麼雙方都有選擇的權利,他有什麼正規理由給你做記錄?如果他寫了不實的資訊,你就告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專職仲裁員
沒有影響的,在試用期內職工可以隨時離職的,超過試用期可以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就可以離職的,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主要是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的,主要約束的企業當年比較多,如果員工要離職,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就可以了,這是在企業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下,如果違反了,可以隨時離職的
14樓:來自木蘭山羽扇綸巾 的橄欖石
關於簽了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辭職,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不需要理由,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存在違法情形,比如拖欠工資;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等情況,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5樓:自律則自強
當然可以辭職了,不過這還要看你們簽訂合同的內容,比如說合同上要求提前30日告知,那你最好按照合同執行,還要看合同上的違約責任,如果增加了賠償條款,而且不違反《勞動法》的,那就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有效條款,如果因為你的離職違反了這樣的條款,估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不知道你簽訂合同的具體內容,不好評判,所以你最好拿著合同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避免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一般有以下方式: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三十天後正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員工可行使單方即時生效解除權。
17樓:苟周暴向雁
我剛工作乙個月,原本談好的工資4000,到了發工資時卻沒有4000,勞動合同上也寫了薪資要求,
18樓:
就看合同上是怎麼規定的。一般都有規定辭職要提前多少時間。或者辭職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到競爭對手單位工作等等。
仔細讀讀上面寫的就明白了。但勞動合同肯定是沒有規定不能辭職的。所以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也是,簽了勞動合同也能辭職。
只是條件各有不同而已。
19樓:果熙禕
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合同期未滿時,個人可以無條件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如果未提前通知就辭職,將被扣除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另外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看清楚企業在勞動合同裡對辭職是否另有規定,如果不是涉及企業核心競爭力秘密的崗位,都可以無條件辭職,否則就是違法勞動法,可以進行投訴。
20樓:況媚裴桐華
首先把你的勞動合同拿出來,看看關於離職這塊有沒有什麼特殊要求
然後你回憶一下自己有沒有簽訂過任何培訓協議,和禁職禁業的協議,如果都沒有,只要你提前提出申請,就可以離職
21樓:靖海雪督唱
勞動法規定,在勞動合同期間辭職,只要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就可以辭職了。
22樓:禽國實鵬雲
如果是正常合同你是可以辭職的,但是你要看你和公司所簽合同上面有沒有相關的條款,勞動法中倒是說
受聘者可以無理由終止勞動合同,但是僱傭者不能無理由終止合同(保護弱者),但是你公司的合同上有沒有提到如果你未滿合同年限就走要扣除違約金之類的?如果沒有這種條款的話你就可以辭職。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隨時辭職嗎?
2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由於用人單位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採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剝奪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體活動的自由行為;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4.扣押勞動者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集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應當訂立或續訂而未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由於本人原因:
除上述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勞動者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天,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者違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
勞動者依據上述第1項所規定,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在試用期內以外,在其他條件下,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一般有以下方式: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三十天後正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員工可行使單方即時生效解除權。
24樓:追夢
可以辭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
採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剝奪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體活動的
自由行為;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扣押勞動者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的;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集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應當訂立或續訂而未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勞動者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天,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者違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
勞動者依據上述第1項所規定,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在試用期內以外,在其他條件下,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雇主及雇員的關係,並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剛簽了勞動合同想辭職怎麼辦,籤勞動合同後想辭職怎麼辦?
1 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不合法 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 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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