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edison大哥
按照法律,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
形式提出離職申請,過了試用期
提前乙個月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就
行。用人單位不批准也可以辭職。
用人單位也沒權力剋扣員工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
月不滿一年(最多11個月)未與
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
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勞動合同,
可以打勞動局**12333舉報
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 勞動合同 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嗎?
2樓:樂觀的
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即使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也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屬於用人單位違法,另外**錄音,qq聊天都算證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樓:東紫軒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你可以憑藉手上的材料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4、建議你收集能夠證明你在該單位實際工作的各種物證和書證,例如工作牌、考勤表、工資發放記錄等。
5、qq聊天記錄是可以做證據的,只是採信度和證明力較低容易被否定,但是結合錄音的話還是可以起到一定效果的。
還有疑問可以繼續諮詢我。
4樓:找法網
雖然你與該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業已建立的勞動關係應受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因此,你提出辭職的事宜應分為兩種情況:1、正處於與單位約定的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2、已過試用期的,則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
時間一到即可離職。當然,在你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要求你即時離職的除外。
5樓:聶霽伊水彤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印花廠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你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6樓:釋靖止靈凡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的,而且老闆還需要額外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的雙倍賠償金,還有雙倍工資
7樓:夏一陣風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是違法的,勞動者有權利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8樓:
勞動合同都沒有簽訂,還能要求你提前乙個月通知?趁著你還在公司的機會蒐集證據,直接走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的工資。
9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好,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從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後,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滿乙個月不滿一年內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違法規定拖欠工資的,你可以要求其賠償。
10樓:牧銳衡同方
一般工廠辭職都有要求提前乙個月,比較不公平。
11樓:茜茜之靜兒
1、他首先應支付你2個月乘以2的工資;2、如果你老闆說你還在試用期,那提前3天通知他就可以了。
12樓:送飛彈
這個問題是,解決方案:
1 不要工資,馬上走人,
2,要工資,留好證據包括語音和文字,找到勞動部門解決3 勞動仲裁
13樓:湖淺雲深
沒有簽約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你,需要提前乙個月告知你,而你卻隨時都可以提出離職。這是勞動法規定的,所以,你可以走,他如果不給你發上個月的工資,你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qq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錄音也可以,所以你受不了他就果斷走吧,現在民事訴訟普遍了,這個案子事由也簡單,很快就能出結果的。祝你好運!
14樓:來到胡同了
你好,企業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企業主無權剋扣員工工資。
因此,你有權領到你已經付出的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
進一步講,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提供證據、反映情況,那麼企業將受到處罰,你將得到補償。
這兩個選擇,請你考慮。
1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現在情況對你更有利啊。
按說乙個月以內就應該籤勞動合同。他現在都沒和你籤,你可以要他賠償你從第2個月到第三個月的工資呢(也就是說你從第二個月開始起算的這些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日子裡可以拿兩個雙倍工資的)。
8月份的工資他肯定是要給你的。9月份你上了幾天班就要給你幾天的工資。
不知道你現在是不是試用期期間。如果是試用期呢,提前3天告訴他就可以走人。
去勞動仲裁部門,你應該會贏的。你要保留好工資單、工卡、出勤記錄等能證明你已經工作三個多月的證據。
16樓:釣魚佬老頭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因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3、「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不要提前30天辭職?
17樓:愚人談娛樂
計件工視為非全日制用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關係,只要雙方有口頭協議即可,隨時可以終止勞動關係,不需要提前乙個月。如果押工作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乙個或者乙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辭職的書面檔案建議使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者「辭職通知書」,而不宜使用「申請書」字樣。這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單方權利,只要依法提前通知,無需對方回應。辭職的理由可有可無,如想說明,「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也可以。
如果使用「申請書」字樣,司法實踐中可能會被認為是勞動者提出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要約,協商解除需要雙方意思表達一致。為確保辭職行為萬無一失,還是推薦使用「通知書」。
通知形式在實踐中有以下幾種:
①傳送電子郵件至主管領導,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和自己,這樣已傳送的郵件會儲存在自己的電子信箱中;
②將紙質的辭職通知書親自交給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門,不過這種形式不利於取證;
③為防止用人單位矢口否認,可以將紙質的辭職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形式發至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門,並在快遞單上標明「辭職通知書」,留存好底單,同時要求簽收回執和簡訊通知。這樣即使用人單位拒絕簽收,勞動者也可依據回執和簡訊,證明完成了通知的義務。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辭職需要提前,但分情況如下。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19樓:東方底情
他們沒簽合同這就很不對了,但你們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所享有的報酬還是可以拿到的。能通知就通知,不想通知也影響不大,因為沒有合同依據。
20樓:霧霾一劍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1樓:月牙兒
你的想法是對的,這樣的公司也不值得你勞師動眾的去跟他如何的掰扯,但是一定要給自己留條後路,把勞動法的相關條規找出來,如果他想趁火打劫的話,你就可以用上了~~~~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要提前多久,沒簽 勞動合同 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嗎?
1 可以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不合法 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 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
未簽勞動合同辭職能否要求補償沒簽勞動合同主動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 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因為單位違法在先,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支付加班工資等。首先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 其次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老闆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工嗎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說的 老闆 如果是用人單位的話,則須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程式辭職,否則為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會承擔不利法律後果。用人單位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