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勞社部發〔2005〕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乙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樓:
你好,如果公司不承認存在勞動關係,一般可以採用其他證據來證明:
1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
2 你在問題中列舉的1、3、4、5都可以。
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3樓:法律個案法理分析
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什麼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4樓:周律師說
你好,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
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或證明,可以參閱《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如下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要提前多久,沒簽 勞動合同 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嗎?
1 可以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不合法 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 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
沒簽勞動合同需要提前辭職嗎,沒簽 勞動合同 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嗎?
按照法律,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 形式提出離職申請,過了試用期 提前乙個月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就 行。用人單位不批准也可以辭職。用人單位也沒權力剋扣員工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 月不滿一年 最多11個月 未與 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 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勞動合同,可...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什麼證件,簽訂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材料?流程怎樣?
普通員工有身份證就可以了。其他的崗位,如果單位有提出的,要有與崗位相對應的資格證書。如會計要有會計證等等。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是本人簽訂,一般不需要什麼證件,最多企業會要你的身份證影印件。證件一般需要兩種 一 是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二 假如你以前已經就業了就得把你的失業證一併交給企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