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遊俠麗麗
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想給你解決,就要實名舉報
沒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有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派工單 同事證言 離職在職的都可以 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簽訂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首先,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其次,勞動合同法 的第7條至第11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了相應的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
農民工沒簽訂勞動合同,受傷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首先,我覺得你爸還是先乾著,工作中慢慢收集與老闆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證據,一同工作的工友的證詞也是可以的,上班的考勤記錄等,必要時,可以找老闆再談一次工資的問題,暗中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偷偷錄音,也可以作為重要的證據,掌握主動權,然後,你再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到法院起訴。你最好先諮詢一下律師,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