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檔案都是自己提啊
提出來 撕了就是
哎,除如果裡不去掉 應該有點影響吧
2樓:深圳張勇律師
1,不會有影響的。
要看你是否是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或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 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加班工資的情況,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的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樓:
這個公司太過分了,私營企業有什麼權利啊!一些小的原因至於放在乙個人的檔案裡嗎?開除的檔案放檔案裡肯定不好的!
要麼以後就找那些不要檔案的公司!那你的一些相關利益就沒保障了啊!但是正規的公司要檔案他們肯定是介意這上面的內容的!
所以只要你離開他們公司, 檔案到你手上就拿出來毀了!不要緊!
祝好運!#_#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太大的關係,坦白說,我也有類似的經歷(廢了我的幹部資格),而且我還一直都不知道,是有次提取檔案時才知道的。
基本上,在國企、應聘公務員、出國時檔案才有用,而且後者只是看你是否有犯罪記錄而已。如果你以後在私企、外企幹活,沒有人會特別在意的
5樓:
這個不會的,因為它那個什麼報告書只是他公司的乙個檔案罷了。沒有什麼的。你試想一下你再找個公司的話,他們不會要你的過去的檔案的。
況且他們也無法得到。將來就很難說了。最好還是要弄楚他們解聘你合不合理,如果不合理,你是可投訴他們的,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如果你服務時間長的話一般會有一些賠償的。如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
6樓:
沒關係,只要心正就好
7樓:匿名使用者
把那頁撕了~~~~~~~~
8樓:駕駛員學校
怎麼不會呢,要小心點
9樓:
沒事的,只要自己正確面對
我懷孕月被公司無故開除了,請問公司可以
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雇,或者單位關閉解除合同 其他理由如果解雇,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在本單位每工作滿一年賠償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
我朋友被公司開除,公司不給朋友工資,違法嗎?
1 請問公司這樣做違法嗎?答覆 公司解除合同的事實依據不足,違法。2 如果違法我朋友應該以什麼理由告公司,讓公司支付朋友的工資!答覆 1 根據勞動法第25條,要求確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屬於無效行為。2 根據勞動法第50條,要請支付工資。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被開除,試用期被開除?
這個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才能解除,而怎麼證明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呢?單位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考核機制,並做好考核記錄,這個考核標準應當以工作守則的形式告知勞動者,工作守則或者工作紀律應當是針對全體員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