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其淳靜
請問一樓"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本月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費個人負擔部分)"其中的"減除費用標準"是什麼意思呢?謝謝!
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1-20%)為,稿酬所得超過4000元的,減除20%的費用,本例中20000元,超過4000元,要扣除20%的費用而不是再減除800元。
1-30%)是因為稿酬所得稅法規定減徵30%,即按70%徵收。
3樓:白土知道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個人獲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可減去費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減去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可以免納30%的稅額。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 20% ×1 - 3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 ×(1- 20%)×20% ×1 - 30%)
4樓:匿名使用者
1-20%是指超過4000以上的;低於4000的扣除800;
1-30%是指可以免納30%的稅額。
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第二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範圍,是指:
一)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二)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僱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四)***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如此,國有企業的職工符合上面規定,則減除,如不符,則不減除。
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6樓:人生如戲
樓上的都理解錯樓主的意思了吧,樓主問的是個人所得稅,不關營業稅的事啊 ,增值稅就更不靠譜了。
請問樓主問的是被獎勵酬勞的個人如何少繳稅嗎?(呵呵,說實話我也不太清楚什麼意思,不知道樓主是站在哪個角度上)
還有,被支付者是乙個人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如下幾種情況:
1.按年終獎繳納“工資、薪金”個稅(這麼大的數額,開成當月工資肯定不可能了,並且納稅更高),應納稅額大約為40萬;
2.按“勞務報酬所得”納稅,應納稅額為萬;
以上為比較靠譜的方式,下面所列的方式雖然納稅少,但報稅時很可能通不過)
3.按“偶然所得”納稅,應納稅額為20萬;
4.按“股息紅利所得”納稅,應納稅額為20萬(上市公司減50%);
5.按“特許權使用”“財產租賃”納稅,應納稅額為16萬;
6.按“稿酬所得”納稅,應納稅額為萬(這個最低);
7樓:匿名使用者
開成材料稅率低,增值稅3%。其他辦法不行,除非白條入賬不用交稅。
8樓:四相具足
1、通常的做法是去“弄”張建築發票,稅率3%(是營業稅不是增值稅),但有風險;
2、按月扣繳,分月支付;但不現實,金額太大了;
3、我會建議此人,多找幾個人的身份證,分成多筆、分月報銷勞務所得並扣繳個稅,但是要請此人(們)大家配合,別到處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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