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的意思。
我的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2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你可以跟他們說你在試用期,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辭職就行,如果他們不同意勞動法規定工作滿乙個月未簽合同他們需要給你賠償,你可以跟他們要補償金,但是注意做好取證工作,收集能證明你工作及工作時間的證據,找當地勞動仲裁就可以,免費的。我和你情況一樣,單位不批我我就和人事這麼說的,第二天就給我找人交接,交接一天就走人了。
3樓:網友
不是吧,我也試用期呢,跟老大說聲,提前3天想走就走,他有沒有人是他的事,你走是勞動法給予的權利,你有沒有什麼可以證明你在這上班的證據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在別的地方我就不確定了,像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地方,企業還是比較怕這些的。先協商,最後不行了撕破臉皮了再說仲裁的事。
4樓:網友
公司那樣做是不合法的額。如果拿不到應得的報酬就去勞動部門投訴。
在沒簽合同的情況下辭職公司不批
5樓:鄒勇
法律分析:沒有簽訂合同,說明用工方違反法律規定,勞動者可隨時宣布辭職,並要求用工方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或樑稿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衫孝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渣螞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簽了合同,辭職公司不批怎麼辦?
6樓:企慧網:免費法律諮詢
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7樓:區樂仕
辭職的流程和時間要合法。
公司沒有勞動違法的行為且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未滿,那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公司沒有勞動違法的行為且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未滿的情況下,您要辭職是需要承擔上述對用工單位的損失或費用的。
8樓:彌茂
簽了合同之後,你如果要辭職的話,可以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在乙個月之內公司會安排人接替你的崗位,你做好交接工作就可以離開,就算公司不批乙個月之後你也是可以走的。
9樓:公尺陽的味精
按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乙個月後就可以走人了,即使公司不批準都可以正常離職就可以了。這是勞動法規定的。
10樓:帳號已登出
按照勞動法,你只需要提交書面請求就好了,不需要公司領導批准,到期乙個月後就可以離職,但是最好不要做的太僵了,畢竟為人處世難免還會有打交道的時候。
11樓:平和幸遇知音
走流程,先提交辭職流程,等1個月,到期就可以走了,不然選擇仲裁。
12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正式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書面的辭職報告,在乙個月之內單位會安排人接替員工的工作崗位,乙個月之後就可以離開,單位無權阻攔。
13樓:網友
自然流程走一遍,不行就去起訴。
沒有簽合同辭職不批準怎麼辦
14樓:律臨周改新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遞交書面的辭職通知書,注意儲存遞交的相關證據,可以通過郵寄、錄影等方式,員工可以向單位主張未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另外如果單位存在未辦理社保等違法行為,員工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單位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沒簽合同辭職之後可以馬上走人嗎,未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未繳納社會保險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話,你可以立即就走。1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
公司沒簽合同並開除我應該怎樣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勞...
公司未籤合同,請問可以提出賠償嗎
川 針對你的情況,給予以下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 你和公司之間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你可以要求自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的第二個月到你上班的第十個月,也就是九個月是雙倍工資。2 由於你和公司之間的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那麼你在辭職的時候,要提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