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忙就該無償加班嗎,公司要求無償加班怎麼辦

2024-12-15 09:35:18 字數 5140 閱讀 3838

1樓:帥氣的小宇宙

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不合法。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易劍捜魂

不該。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無償。

公司要求無償加班怎麼辦?

3樓:職場達人紫澄

您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對此,億中所律師建議肖某先收集證據,證據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公司要求你們加班的證據,例如錄音或者發的通知或者拍攝的非工作時間大家工作的**或者**,你們上下班的打卡記錄等等。2、可通過一些部門舉報,如通過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進行舉報。3、最後實在沒辦法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部門)或訴訟。

簡單點。說,我國法律多企業強制員工加班或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費是有明文規定的,如勞動車發起仲裁或舉報,用人單位除支付加班費之外,還可能面臨賠償金和罰款的諸多問題。用人單位壓榨員工的問題,並不是我國獨有,在很多國家都存在著類似的情況,需要國家不斷的完善法律法規,以期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4樓:簡簡單單

1、無償加班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無償加班可以拒絕嗎

5樓:創作者

可以拒絕。如果單位開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森此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對於無償加班,勞動者當然可以拒絕。如果用人單位以此停止勞動者的工作,或者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都是違法行為。

對於用人單位調動勞動者工作地點問題,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地點和工作單位的的,用人單位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否則就屬於違法。勞動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一般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對於不受理仲裁,或對仲裁不服的,勞動者此帆迅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轎公升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年輕人應不應該被無償加班,無償加班合理嗎?

6樓:胖爺侃大山

我認為領導主動安排的事情就應該有償加班,如果是自身原因導致的加班就不應該有償加班。

話說回來這個世界上幾乎沒人不加班,只是加班的方式不同罷了,有的人主動加班,有的人被動加班。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加班,除非是勞動者自願加班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加班要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我自認為我的老闆還算是乙個很不錯的領導了,我們公司實行的是朝九晚六的制度,是辦公室工作,環境還算不錯,中午休息一小時,按照這個規定,我們就是工作8小時,而且我的老闆很反感加班,覺得效率高的員工不需要加並拿型班,也鼓勵我們不要加班做事,事實上這也很難兩全,領導說任務要當天完成,免不了有人手腳慢,腦子慢,就會出現下班沒做完,要繼續完成手頭的事情的情況,有的人加班半小時,有的人加班一小時,有的人加班2小時,有的人不願加班,利用上午休的時間把任務進度完成,這還算好的,起碼是自願加班而不是公司強迫,這也很雞肋,加班沒有加班公司,只能提高自己的效率。

反觀領導這邊,其實安排的工作是可以做完的,但是要滿足幾點,第一就是工作期間全情敏告投入,工作效率高,出錯率低不存在返工的情況,並且不可以摸魚,就可以按時按點幹完,試想一下很少人能做到這一點,畢竟人不是機器。

不過還好的就是公司偶爾也會出現緊急事件導致加班,領導應對加班也是會給我們加班工資的,所以感覺公司的做法是很合理的。

辦公室有個專門給我們修電腦的師傅,他乙個人乙個部門,我們辦公只是偶爾電腦出問題,他白天是比較閒的,但是恰恰是下班之後,我們都走了,他就很有可能要被留下來養護大家的電腦,所以免不了要加班,甚至有時候還要加班到轉鐘,對於他很不錯的一點是他和公司單絕猜方面做了約定就是當加班超過一小時的時候就開始按小時給他加班費,公司也覺得很合理。

所以無償加班其實是不合理的,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員工自己自願的主動去加班領導並未安排的時候,不應該有償加班。

7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當然不合理含物了,當然談襲液不禪團合理了,這樣子讓年輕人**有希望。

8樓:彼小揚

不應該。為什麼,因為現在年輕人的大多數都不缺這點錢。

只有真正有過貧窮感的50後、60後、70後、部分80後和很小一部分90後,才會毫無忌憚的無薪加班,為了乙份還不錯遲拍搭的工作跪舔老闆,為了保住看起來可以的飯碗玩命內捲。

我不是反諷,而是95後之後,中國已經進入到乙個基本脫離貧困的國家。大多數的孩子一生都沒有遇到過真正的貧困帶來的飢餓與苦難。9成的人,父母都和他們說過,幹不下去就回家,爸媽會支援他們。

所以現在的年輕人無需為了一點點收入而委曲求全,他們有退路,有選擇。

這其實就是時代的進步,人民不再被一分錢難倒,人民不再為一頓飯而困惑。

所以95後的孩子們,大膽的去選擇你們喜歡的事情去做吧,把那個為了生存而不顧一切的時代拋棄,在你們身上新的風骨正在長出,只有這種風骨,才能支援中華民族精神面貌的煥然一新。

不破不立,拋棄那賀衡些還在沉浸於上個世紀管理思路的落後公司,走出屬於你們這個時代的碼拿新徵程。

9樓:書玉石

年輕人是不應該被無償加班的,這樣是非常不合理的,一定要給予合理的勞動報酬才是正確的。

10樓:菜籃子

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不合法。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型中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友敏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第41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好租枝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1樓:巴卡巴卡

無償加班得看你拿多少工資的,拿著最少的工資還要無償加班能做下去的就不是年輕人了!工資高了無償加班也未嘗御滾毀不可!合理性肯定是不合理的,取決於鎮備你備散自己。望。

12樓:網友

不應該和茄歷被無償加班,無償加班不合理,喚搜每乙份付出都應該得到尊敬和回報,加班工資是必不可少的,不就是剝削納搏了,不公平。

13樓:卷枋茵

適當的弊散凱加班是可以的,畢竟任何單位都不能保證所有工作租喚都在8小時之內完成,偶爾的加班無傷大雅,救急也是應該的。

但是加班不宜常態化,相對於工作來說,人的健康更為重要,這其中不僅包括身體健康、還包括心態的健康。

長期加班有損健康、同時心掘巧理壓力也太大了,到時候這點加班費還不知道夠不夠付醫療費的呢?更何況極端情況下還可能引起猝死。

而對於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工作來說,那就更沒有去幹的必要了。

這種單位連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更談不上尊重員工,給與員工更好的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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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你既然都說了別人在忙,那別人怎麼會有功夫去理你。而且工作時間總不能一天到晚閒聊吧。工作要是閒得慌,可以找點事情做做。當然要做與工作有關的事情,這樣,領導看見了。也會默許。不然,你就得走人。有正業也要有副業.找個副業唄.狠多人都是工作休息後玩遊戲.打發時間.為什麼我總是感覺到自己特別清閒?不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