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主動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解決

2025-01-21 05:15:21 字數 3348 閱讀 8215

1樓:濤聲海韻

沒主動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維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李旻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3樓:羅仰俠

1、未籤基鏈逗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2、根據《勞搏賣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喚哪申請勞動仲裁。

3、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一、未籤勞動合同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審理:仲裁庭應當於**的五日前,將**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

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4樓:彭曉璐

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理辦法是:

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一、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會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第一,不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

第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第三,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不易得到保護。

第四,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能面臨罰款等行政處罰。

第五,員工可以隨時,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第六,未簽訂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二、勞動爭議的處理程式。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雙方通過協商方式自行和解,是當事人應首先爭取解決爭議的途徑。當然協商解決是以雙方自願為基礎的,不願協商或者經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當事人可以選擇調解程式或仲裁程式。

2、調解程式。當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程式是自願的,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申請調解,調解委員會才能受理該案件;當事人可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

另外,工會與用人單位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不適用調解程式,當事人應直接申請仲裁。

3、仲裁程式。若經過調解雙方達不成協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仲裁程式適用於各類爭議,但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目前是由勞動部門會同有關方面進行協調處理,不適用仲裁程式。除了這種爭議外,對其他爭議而言,仲裁程式是強制性的必經程式,也就是說,只要有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且符合受案條件,仲裁委員會即予受理;當事人如果要起訴到法院,必須先經過仲裁程式,未經過仲裁程式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

4、法院審判程式。當事人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審判庭依民事訴訟程式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

也就是說當事人若不服一審判決,仍可向上級法院上訴。法院審判程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式。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5樓:律營科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發現勞動糾紛怎麼辦」的解答如下:一、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處理辦法: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若單位不判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首先,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當然是違法的。

如果現在要補籤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乙個問題,勞動合同簽訂日期,這個很重要,你最好寫你補籤的時間,而不要寫你剛到公司工作的時間。簽訂日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是兩個問題,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寫幾個月都沒有關係,如果不往前寫也沒關係。

1、你的勞動關係可以用這些資料來證:勞動合同(是否補籤都可以,只要有雙方簽字蓋章)、考勤表、出入證、員工卡、工作證,工友證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辭職報告,但這個比較難答沖沖取得單位領導的簽字,而且領導簽字也比較麻煩,要證明他們的身份就很困難清殲。你所謂的假合同反而是乙份很關鍵的證據,這個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2、試用期只能由雙方約定,而不能由一方來說。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由視為沒有試用期。即使是試用期,用人單位也應該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3、加班工資你可以主張,但按照法律規定,你要舉出證據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一般來說,值班記錄、考勤記錄、單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證據。除此之外,證人證言也可以,但效力較弱,被採信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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