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薪員工提出辭職是否需要提前乙個月?

2025-02-13 16:15:09 字數 4457 閱讀 5759

1樓:海洋

公司降薪必須有乙個合理的理由,並且要合員工協商。如果單方面降薪就是拖欠工資,辭職不必提前乙個月,可以隨時走人,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2樓:哈嘍寶喬寶喬

公司降薪員工如果沒鑑合同必須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如果籤合同了,必須等合同期滿了才能辭職,合同具有法律效率。

3樓:網友

如果公司未按法定程式協商一致降薪,也沒有正當理由,並已經實施,員工離職不受乙個月條件限制。

4樓:陳苓

公司降薪。員工提出辭職是否需要提前乙個月?這個是要提前乙個月的,如果你過了試用期的話。不然公司是不會允許你走的。也可以跟公司領導提出快辭或者自動離職,也行。

5樓:網友

對的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書,如果公司不同意,就去勞動局告它包你辭職成功。

6樓:雷卡說

這取決於你的目的。按照正常程式,你是需要提前乙個月告知公司,然後走正常流程離職。但公司降薪是單方面行為,你可以拒絕,公司執意要降薪,你可以以此為由離職,不需要提前30天,順便還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7樓:army陳虎

需要提前30天向員工公示這個檔案,然後再根據情況進行下一步的協調,一般情況勸你離職會給你補貼。

8樓:網友

如果公司降薪沒有提前告知或無理由降薪,那員工提出辭職也不需要按要求提前乙個月了。

9樓:特喜歡好奇

這個不一定說要乙個月,是安公司的辭職流程。說是否有沒有補貼啊?辭職有的大廠是有補貼,但是進廠之前有那個勞動合同協議規定,如果說做滿半年,一年,有多少補貼金,那辭職自然會有。

如果進廠的時候沒有那些協議合同,那就是沒有補貼。辭職是否要乙個月的話,這個有的是乙個月,有的十天半個月,乙個星期都是可以了 ,這個是按廠裡規定。

10樓:冀新楣

如果公司有規定,辭職前必須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辭職。才能不耽誤公司招聘別人。

11樓:在天柱山練習舞步的黑荊樹

按規定應該提前告知,就像公司不通知你情況下開除你同樣是違法,這是程式違法,更不要談你的權益不能得到更好保障,所以當今法治社會,多學些法律常識知識,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權益不受傷害。

12樓:創作者

員工自己提出辭職沒有任何經濟補償,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3樓:柳雍

不用的,公司做,都有人來替。

1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應該這樣的。你可以看你們當初籤的合同是怎麼說的。每乙個公司的規定是不同的。

15樓:方方正正

是的,不管怎樣,還是按照法律法規不操作,是正確的選擇。

公司變相降薪可以立馬辭職嗎

16樓:練虎

法律分析:可以的。公司在沒有與員工協商、或者經協商但員工不同意的情況下,對員工直接降職降薪的做法,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這時候直接離職是沒有觸犯合同規定的,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提出辭職後公司降工資

17樓:

摘要。親您好 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1、不合法的。

2、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

3、單方降低工資實際上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是一種嚴重違法、違約的行為。

4、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提出辭職後公司降工資。

親您好 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1、不合法的。2、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

3、單方降低工資實際上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是一種嚴重違法、違約的行李旅為。4、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十七條 訂立閉擾辯和變更勞動合轎缺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如果公司降工資該如何應對。

親您好 針對單位任意降低職工工資的行為,職工不要因情緒所致單純的馬上提出辭職。認為可以採取如下應對措施:1、是繼續工作,取得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後,等哪天想跟單位清算工資的時候,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仲如核裁起訴。

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搜核,書面通知送達渣漏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2、是先在單位忍著工作乙個月,當取得單位無故降低職工工資的證據後,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啟吵未正旁罩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本人提出解除合同。並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3、這裡要強調在具體操作時,一是要先取得證據,二是本人提舉鬧出解除合同的依據一定要寫清楚,不能只寫辭職。

否則對本人舉證不利。

公司降職降薪可以直接離職嗎?

18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通常情況下,企業如果採取合理的方式對員工進行降薪處理,比如說在你參加工作之後,發現你的工作表現不好,那麼企業就會基於這種考慮給你符合你當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實也就是降薪。 如果你不接受這個薪資水準的,想要辭職的,那麼因為公司方面本身就沒過過錯,所以你就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再舉個實在的例子,一般企業會進行工作考核,在考核後,發現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因此按照公司規定流程對員工進行調崗降薪處理,而員工不接受辭職的,企業就可以不進行經濟補償。

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企業是想採取降薪的方式來惡意逼迫你自己主動提辭職,這樣他既可以不要你,還不用付一點賠償金在,這完全就是在侵害員工的勞動權利。那麼此時你在辭職時,就可以要求公司給經濟補償金。如企業拒不支付的,員工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身權益。

19樓:職場導師小白羊

2.員工違反公司紀律 僱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按照制度進行處罰降薪。

3.調崗降薪 由於工作需要,對員工調整崗位工作,因為崗位價值不同而調薪降薪。

4.績效考核不達標 員工月度績效考核連續3個月不達標,並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規定之條件,對其工資待遇進行降級。

5.經濟型降薪:由於公司經營困難,入不敷出,為了降低用工成本,為了渡過經濟危機對公司全員進行降薪。需要注意的是,公司降薪,需要向員工說明,協商決定。

20樓:職言說

公司給你調崗、降薪,逼你主動離職該怎麼辦?三招讓老闆服服帖帖。

員工降薪後是否還要辭職?

21樓:周業懇

一、經雙方協商可以降薪。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予以變更,變更後的內容需要通過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這當然也就包括勞動報酬的約定。

二、特定情形可單方降薪。

1、勞動者由於不能勝任工作而被用人單位單方調整工作崗位。

這一條是基於「以崗位調整合法為前提,崗變薪變」的原則。此處的「不勝任工作」包括身體原因和工作能力原因兩個方面。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上述條件下可以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當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單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賀團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調整工作崗位後工資也可相應調整。

2、勞動者孝瞎由於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定,依據規章制度給予降職降薪處罰的。

這條首先要求用人單位必須存在明確及合法的規章制度,並明確列舉按照降職降薪處理的具體情形。規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程式,還應對勞動者進行解釋說明和公示。在依據規章制度處罰員工時,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者存在違紀行為。

3、採取結構性浮動工資,在約定範圍內進行調整。

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構成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組成。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巧拍空職位工資、技能工資等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獎金、提成等。

既然是浮動工資,在勞動合同約定範圍內就可以進行調整。

4、其它情況的單方變更。

在實踐中,一些地方支援用人單位和勞動合同中特別約定用人單位單方調崗調薪權,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或崗位的,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合理性的,調崗調薪無效,雙方仍應按原勞動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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