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間離職工資延乙個月發,合法麼?

2025-03-07 20:10:12 字數 2351 閱讀 6371

1樓:揚瑞靈竺莞

試用期期間離職,工資延乙個月發不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在試用期提前3日通知雹散單位的,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所以如果單位在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後,仍要求延遲乙個月發工資是不合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源羨氏知用人派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壽逸春翠貞

易法通解答: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納做仿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胡枝支付。洞纖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因此,公司應在春節前向你支付工資,若你和公司溝通無法解決,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試用期離職工資下月發違法嗎

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是念敏違法的。

如果未及時支答高罩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清鬧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試用期離職工資是隔月發嗎

4樓:曹保進

法律分析:試用期離職,工資不是隔月發。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春野旁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脊高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扒橡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試用期離職工資是隔月發嗎

5樓:肖紅

試用期離職工資不是隔月發。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絕胡,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試用期離職工資不發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盯碧交書面申請,案件受理,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組建仲裁庭,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凱巨集舉的勞動爭議案件,應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組成仲裁庭,調查取證,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補充證據,仲裁調解,由仲裁庭或仲裁員主持,對勞動爭議案件先行調解,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試用期離職工資是隔月發嗎

6樓:信金國

試用期離職工資法律規定應當在離職時一次性付清,但現實生活中大部分用人單位是隔攜敬月發。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銷隱遊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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