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單位離職單位故意少物品扣工資應該怎麼辦

2025-03-22 15:25:10 字數 4982 閱讀 9280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猛陪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老知凱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侍喚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ofweek人才網

這樣公司肯定不對。你申請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納汪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舉清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正茄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樓:匿名使用者

向當地的人事勞動部門反映。

員工擅自離職怎麼處理是否扣發工資

4樓:貴林峰

法律分析:員工擅自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送達通知書,限定員工在指定是時間內回公司上班,並提出如限期內不上班的處理措施。不扣發工資,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野核段者工資氏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頌譽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離職後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5樓:懶貓沙畫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6樓:華律網

勞動者如果被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後,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7樓:love小鋼炮

申請仲裁,獲賠的幾率大,但得到5千的賠償幾率不大。

員工擅自離職能否扣押剩餘工資

8樓:劉偉長

員工擅自離職不能扣押剩餘工資。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資,非法剋扣工資或者拖延支付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在員工不辭而別的情況下,勞動者已提供勞動部分對應報酬棗爛不應被剝奪。

企業要及時瞭解、確認員工離職的真實原因。單位在員工不辭而別的情況下,應積極履行通知解除勞動關係野巖宴的程式,以避頌銀免可能發生的爭議和風險。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員工擅自離職工資扣多少?

9樓:農家牛

員工擅自離職這個扣的工資是比較多的。一般是要辦離職手續的。不然這個月的工資基本上都是會被扣光。

10樓:夢璃

你這種不幹了,跟人家說了,人家不放你的情況下,你也沒有說工資那麼你就是擺明了不想要剩下的工資和押金了嗎?但是如果你走了,一兩天又回去上班的話,你們在簽訂勞務合同的情況下之前不已經談過。擅自離職扣幾天的工資嗎?

11樓:網友

具體金額這就看辦入職手續時的崗位工作制度了,這些規定都是單位內部制定的,上不了法律法規,沒有統一性。

12樓:網友

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就離職的,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數額依據單位的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13樓:來自石神臺又驚又喜的冷杉

最少扣一半,嚴重後果的全扣!!如果你還回去上班,那他最扣個幾百塊,看你自己的想法了。

14樓:沒有認識的

這種情節是不一樣的,你可以根據你們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來做比較,有的單位績效,有的單位不計較。

15樓:網友

既然你已經跟領導和管人事的說辭職了,那麼你離開是正常的,不過前提是你得遞交辭呈,若沒有遞交,那你擅自離開,真的需要扣工資。扣工資的多少就要看你給造成的損失多少了,造成的損失多那扣的工資就多,相反造成的損失少,扣的工資就少。

16樓:a找幸福給你

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1項中的「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

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為自動離職爭議。

17樓:匿名使用者

按曠工定性,扣完為止。

離職後公司故意剋扣工資,情況如下,請問是否合理?我應該如何拿回工資?

18樓:出黑款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複雜的經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實踐中,勞動監察大隊執法不力是全國通病,如果投訴後法定時限沒有答覆的或者不能處理該勞動爭議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19樓:智立人力資源管理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擅自離職單位有權扣留工資麼

20樓:網友

這個問題很難說。

假設你說的那個40是「40天」..

如果是從純理論上,你不但可以要回工資,還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沒簽訂的,從第2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也就是說,後面的那10天單位應該支付給你雙倍工資。

一般的單位,工資都是滯後發的,不知道你們單位是怎麼規定的,所以也無法認定你說的扣留20天工資是不是滯後20天。只要是工資按月固定哪天發,而且從第一天上班的工資都發了,那麼就很難說是拖欠工資,也就是說你不能以單位拖欠工資未由立刻解除合同。

不知道你現在是不是在試用期裡面,如果是在試用期裡,那麼可以提前3天通知單位辭職。

以上都是純理論的,但是每個城市執行勞動法的力度不一樣,所以不一定能實現。

最好的辦法是打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問一下,一般都是12333.

可以拿以上理論跟單位交涉,與單位溝通。一般單位都不想惹事,看你什麼都懂,就退讓一步算了,你也達到目的了。

21樓:網友

完全不用擅離的 你這樣就屬於違約了 公司應該會扣 你既然簽了勞動合同 那你看下你是否還在試用期 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三天後你就可以走人了。

因準備結婚離職,用人單位扣月工資不給,說是扣除培訓費,合法麼?工資怎麼要回來

既然你已經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應該會給你指派援助律師吧,諮詢一下你的律師。第一,單位沒給你合同,但你可以以你在公司工作的各種資料證明你確實在單位工作,以公司扣押勞動合同為由索取經濟賠償。當然要索取最後乙個月的工資,如果你沒有給單位寫離職報告或在工作交接表上簽名的話,你還可以以公司辭退你為由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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