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法和
填寫當事人送達位址確認書是法院訴訟程式的要臘搏求,法院會提供送達位址確認書的**,按照內容填寫就可以了。逗衫並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填寫的位址應該是能確保能收到法院信件的位址,因為如果提供的位址錯誤,法院按此位址郵寄的信件被退回的,將被視為已經送達,山局腔產生不利的影響。
2、如果以後位址發生變更的,應該及時到法院更正送達位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起訴送達位址確認書怎麼寫
2樓:張國鐵
法律分析:一、送達位址確認書是寫原告的位址。二、填寫當事人送達位址確認書是法院訴訟程式的要求,法院會向你提供送達位址確認書的**,你按照內容填寫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訴訟送達位址確認書模板
3樓:
摘要。你好,訴訟送達位址確認是模板如下。
你好,訴訟送達位址確認是模板如下。
代收人 位址資訊 是指被告人的嗎。
不是,原告部分也有,要看是哪個部分的。
被告有專門的位址。
可以告知一下具體是怎麼填嗎 謝謝。
你這個是在大禪握線立案,襲祥如果送達地滾慶址是原告的部分,你也沒有其他代收人的話,就不用填,如果是被告部分 你不知道對方的代收人是誰,也不需要填。
只需要填本人位址即可。
好的 謝謝 意思說代收人部分是不用填的。
是的,沒有就不用填。
4樓:
摘要。您好,填寫當事人送達位址確認書是法院訴訟程式的要求,法院會向你提供送達位址確認書的**,按照內容填寫就可以了;位址一定要寫ems能送到給您的地方,不能寫乙個位址到時您又不在某個地方無法簽收。
您好,填寫當事人送達位址確認仿正書行大棚是法院訴訟程式的檔則要求,法院會向你提供送達位址確認書的**,按照內容填寫就可以了;位址一定要寫ems能送到給您的地方,不能寫乙個位址到時您又不在某個地方無法簽收。
請問,受送達人是原告,還是被告。
留自己的**,如果是委託別人簽收法律檔案,就寫代收人的姓名、位址和手機號。
您好,看您的身份是原告還是被告,這個位址是確認您自己方簽收法律文書的位址。
所以,受送達人寫您這方的姓名。
哦。我寫了還是不對。
您是在網上立案的嗎?
如果是要求寫被襲伏並告的送達位址就得寫被告的姓名、廳姿位址和拍跡手機號;我們是現場立案的,給的紙質確認書都是填寫自己的簽收姓名、位址和**。
訴訟文書送達位址確認書是什麼意思
5樓:薛東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喊銷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鬥飢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送達位址確認書是什麼,送達位址確認書什麼意思
送達位址確認書內容應填寫完整並儘量充實。送達位址確認書應填寫當事人 名稱 詳細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 等內容,還要由當事人簽名確認。如填寫不完整,可能造成送達時無法郵寄等障礙。如有可能,送達位址確認書還可附上當事人的傳真,以及電子郵箱位址 qq號等內容,以便利用網際網絡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溝通和簡易送達,...
法律文書送達的問題,送達法律文書應當注意什麼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訴訟文書的種類 訴狀根據不同的情況分為民事起訴狀 民事上訴狀 刑事自訴狀 刑事上訴狀 答辯狀五種。行政處罰決定書可宣讀後當場送達 當事人不在場的...
確認合同無效有沒有訴訟時效
有。在返還財產和損害賠償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上,理論界與實務屆存在著較大的爭議。觀點一認為,當事人受領給付之時,合同就是無效的 儘管這尚未得到法院的確認 換句話說,受領給付無法律根據,構成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立即產生。因此,訴訟時效期間應自受領給付之時的次日起算。觀點二認為,在合同未被確認無效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