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公司要求員工入職後簽訂2年的培訓協議,不簽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培訓協議的相關條款,如果用人單位在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千千之北
首先請問你畢業了沒有?如果你已經畢業了,就是乙個法律意義上適格的勞動者。無論如何,只要發生了勞動關係,單位必須跟你簽訂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超過乙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要向你支付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權利向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所謂培訓費也是不允許的。看來這家單位完全是法盲,你不去也罷,建議你喊這家單位請個法律顧問。
3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做法有:
1、不及時簽訂勞動合同;2、剋扣工資或收取押金、培訓費;3、規避繳納社會保險義務;4、試崗期不支付工資的約定不合法。
建議不要到這樣的公司工作,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合法!至於去不去,綜合考慮你個人的情況再做決定。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請參照勞動合同法
6樓:匿名使用者
本來就不合法,這樣的單位你自己得考慮清楚,什麼樣的單位會要扣工資來留人,想清楚吧
公司跟員工個人簽訂的崗位培訓服務協議有沒有法律效益?月薪2500做不滿勞動合同期兩年扣2000合
7樓:勤勞的老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內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容,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常規的崗位培訓,用人單位沒有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的專業技術培訓,不具有服務期約定的法律效力,因此而扣款也是不合法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強行要求員工簽到入職日期可以麼
目前有兩種選擇 1 簽字,視為勞動者同意追認,此情況單位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2 不簽字,可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單位從第二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簽不簽字,是否索要賠償取決於勞動者意願。民事審判若干問題 八 關於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責任的四種特殊情形 4 倒簽型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倒籤 勞動合同的,...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要求付雙倍工資,公司該如何應對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
關於辭職後違約金的問題,關於辭職後公司要求違約金的問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規定,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況有兩種,第一種是服務期,就是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起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就是說雙方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