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1、除4種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工作;
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種情況:
(1)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3、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樓:法律快車
不合法。
1、除4種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工作;
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種情況:
(1)、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3、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樓:韓飛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樓:簡簡單單
如果公司強迫員工加班並給加班費,強迫員工加班就屬於違法行為的,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加班十七小時算違法麼,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不算違法,勞動法規定平時加班不超36小時,公休不超過40小時。17小時就是標準範圍內。違法的,但 勞動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
工廠加班給加班費強制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加班嗎
超時加班,導致工人身心健康受傷害,老闆沒有適當處罰。例如 刑事拘留,鉅額罰金.不健全啊!不是工廠給了加班費就能讓工人無限制加班的,加班時間也不能超出勞動法的規定,超了你當然可以拒絕,但是你要想想你拒絕了工廠會找其他理由解雇你的估計,所以你要考慮好。員工可以拒絕加班。但是後果不太好。根據 勞動法 第四...
公司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可以投訴嗎
若員工不同意,原則上不能強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上述法定情形是指哪些呢?勞動法 規定了可以強制加班的情形。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 發生自然災害 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 生產裝置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