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合長順莘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法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具體你可向當地勞動監察投訴。如果他們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並轉移你的檔案,由此造成的不能繳納社會保險等已經發生的損失你可以向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當然最好還是把相關規定跟單位講清楚。他們會權衡的。
2樓:奉美媛裘綢
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解除合同15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造成勞動者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單位不給開具離職證明。怎麼辦?
3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離職原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
1、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
2、辦理工作交接。離職員工除工作交接外,應立即停止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從事一切業務。將該員工經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員或主管。
工作交接有助於防止員工倉促離職,出現工作脫節,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公司財物、檔案資料及清償債務。
員工在公司期間,由公司配發的或者由員工本人掌管的屬於公司的財物,企業應指定專人接收。並將員工在職期間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檔案資料進行清理,如客戶名單、各種圖表圖紙、財務賬本、工作計畫、技術資料等。另外,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公司應清查該員工在職期間是否欠有公司債務,如借款、賠償款、罰款等。
4、退還員工證件及結清工資。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6、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對於公司認為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則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明確員工的相應義務。
7、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8、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在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幹人事的張哥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這事由不得公司任性
6樓:法律快車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通常稱為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中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資訊的證明書。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為了避免用工風險,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時要求勞動者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這樣,勞動者才能獲得和新單位簽約的機會。
因此,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法定理由或者約定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有權索賠。
7樓:廿哉
沒必要搞得那麼複雜,多大的事,不至於,直接點解決。
公司不辦離職手續不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8樓:中顧法律網
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
參考法律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於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2023年***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位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9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不辦離職手續不開離職證明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樓:法律快車
公司拖著不開離職證明有三種解決方法:
一、與原公司協商處理;
二、投訴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
三、提交仲裁。
不出具離職證明,同時可以索賠: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二、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協調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三、勞動者有權向當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提起賠償之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出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者是否交接並非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的前提條件。但可以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前拒付經濟補償金。不僅要出具離職證明,還要辦理社保轉移。
不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要賠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為員工辦理離職證明是公司的法定義務
首先,公司為員工辦理離職證明是法定業務,在勞動法中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給員工辦理,這是法理,不是情理,所以作為員工一定要明白,自己的這個要求是受法律保護和支援的。許多離職員工不懂法,以為辦離職證明是在讓公司幫忙,所以費盡心思討好公司,想方設法求公司給自己一張離職證明,所以你只需要先明白一點,只要你離職,公司必須給自己出具離職證明。
二、員工是否辦理工作交接都必須給辦離職證明
那有些公司說,你工作沒交接完,所以暫時不給開具離職證明怎麼辦,很多人都是被這個理由給拒絕了,這時候你要明白第二點,辦理離職證明是強制法定義務,勞動法中沒有規定說員工必須交接完工作公司才給辦,所以這個理由僅僅是公司單方面的藉口,不受法律支援,所以不論你是否完成工作交接,公司都必須給你辦離職證明,沒有任何理由和藉口。
三、公司拒絕給員工辦理離職證明屬於違法行為
聽了我上面的科普,大家應該明白了,公司拒絕給員工辦理離職證明是屬於違法行為,所以你應該理直氣壯的去跟公司索要離職證明,而不是懇求。當然,實際操作中也要講究方法,先禮後兵,畢竟山高皇帝遠,勞動法也不能當成聖旨,一宣布就有人聽,所以正確的做法是先與公司溝通商量,盡可能簡單的把事情處理了,避免給自己增添更多不必要的麻煩,看公司態度,如果實在無法溝通的,就只能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了。
四、公司為什麼會拒絕辦理離職證明
有人其實就很納悶了,公司為什麼會拒絕給員工辦離職證明呢?其實這其中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公司直接領導授意的,目的是在報復員工,他也沒說不給辦,但是就是要拖延你一段時間,讓你很難受。有的是人事hr的問題,比如以前遇到一家集團公司,因為人事工作太繁重,真的可能把一位離職員工的事給忘了,最後只能把原因推給其他人。
當然,還有乙個原因,就是員工自身的問題,如果不是正常離職,給公司帶來不少麻煩,可能也會遭到公司這樣的報復。
五、公司違法如何賠償
最重要的一點,公司不開離職證明,如果因此給員工造成了經濟損失的,公司是要賠償的,所以這時候公司會面臨兩個危險,第一,不開證明已經屬於違法勞動法,會被追責,涉及多人且影響較大的會被面臨停業整頓和罰款。第二,給員工造成經濟的損失的,還需要繼續被問責,給予員工賠償,所以,這件事對i雙方來講都是一種傷害,作為公司來講,這樣操作不僅經營風險大,而且口碑也很爛,如果傳出去,誰還敢來公司應聘,公司應該深刻反思後果。
公司不願意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10
13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內
十條規定: 用人容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自動離職後多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解除時可以找工作嗎
可以立即找工作。在廠裡不追究責任情況下,合同會自動解除。如產生糾紛應按簽署合同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可以,最好能夠正常辦理離職手續,以免產生沒有必要的糾紛!一般公司在勞動者曠工三天後會解除勞動關係。不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找工作,但用人單位一般不會要,因為用人單位會承擔重複用工的法律風險。根據 勞...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找誰投訴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除特殊情況外 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等 當然應該有經濟補償或賠償。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6 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單位怎麼賠償
你好,如果是單位主動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按工作年限一年乙個月的標準支付補償金。你好看具體情況 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單位又沒有過錯的,沒有補償 有過錯的,勞動者可承擔解除合同的,有補償 如果是單位主動提出的,有補償,除非勞動者有過錯 如果是單位依法裁員,也有補償 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