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凌霄有料說
員工維權意識不強,企業管理理念薄弱。
一般的勞動監察部門。你只要有正當理由告企業,他們會秉公執法的。
2樓:
因為私企數量多,老闆勞動法律、法規意識淡薄,不當回事。
找工作的人多,處於賣方市場,就像房地產市場上的買不起房子的老百姓,但房價卻高的離譜。你要求這、要求那,老闆就找其他「聽話」的員工了。
工人的維權意識差,不懂法,往往要辭職了才去反映申訴。
地方**有偏袒企業的現象,因為可以收稅,**有「政績」。
地方**各部門與企業老闆可能很熟,但卻沒密切聯絡群眾。
勞動監察部門工作不力,也可能有種種關係在背後說情。
3樓:帝國づ月長石
在勞動合同法裡面,規定的主要是指全日制工作制度,但是還有一種,比如給雇主當保姆或者在外做鐘點工,每天對於乙個雇主或者企業工作不超過4小時,叫做靈活就業。這種就業模式下,是可以不予繳納社保的。
這是乙個可以鑽空子的地方,一些小工廠小門面,採取打著靈活就業的旗號,實際上做的是全日制甚至超時。一旦出問題,可以用靈活就業的旗號對付過去。由於從事這些行業的多數都是基礎勞動者,除了法律意識不強外,本身也沒有多少技能和學識,找工作很難,能夠有工作就千恩萬謝了。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的解釋細則加起來才算是一套比較完整的勞動法律體系,其實在三者之間相互補充下,還是有些問題的,至少目前靈活就業打工的保障尚不完善,對這種勞動只規定了工資,工時等,但沒有強制合同和保險的問題,所以一些小企業鑽了空子。
2,勞動部門的被動執法
其實也不能怪任何部門,作為服務型**,在處理勞資雙方問題時,首先是本著調解的原則而不是過去單純的強制裁定,強制裁定其實很不好,無論裁定哪一方有理,都會使另一方產生嚴重不滿,企業不滿,就會消極甚至撤資,導致更多失業,而雇員不滿會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往往勞動部門是以調解為主。另外,所謂被動執法,就是不會時不時主動去清查,而是有了投訴再辦理,這也是沒辦法的,誰希望檢查部門三天兩頭去查?那企業沒法經營,員工也沒法工作,所以有投訴再去查,一些小問題盡量有勞資雙方協商解決。
3,勞動力過剩,尤其是一些素質不高的勞動力過多,今年廣東等地區民工荒,看似是勞動力不足,但實際上,這只是對一些特殊要求的勞動力的需求不足而已,比如要年富力強的,有技術手藝的。那些更多的是40歲左右,沒技術沒體力的大叔大嬸們,他們就業十分困難,而這一人群還為數不少,在8,90年代初期,有「爬象牙塔不如去漢正街」的說法,當時很多人不念書不學技能,就忙忙碌碌去工作做生意了,而這批人大多數並沒有發達,現在年到40,沒技能沒學識沒工作沒錢,難得有小企業用他們,乙份工作對他們是很難得的,而目前的法律來說,企業辭人看似有很多條條款款,但實際上,企業辭人卻是無條件的:因為只要企業不想要你,隨時可以辭退之,只要支付了足夠的補償金,所以很多時候是沒辦法的,要工作很難去投訴,投訴多數意味著做不下去或者打算丟掉工作,一般來說:
強者選擇單位,弱者被單位選擇。而一些小型私企往往就是去選擇弱者,這些事沒辦法的事情。
為什麼很多企業不遵守勞動法?
4樓:枯樹纏藤
地主就是地主,長工就是長工。法是地主說的。
為何中國大陸的外企和國企完全遵守勞動法,大陸私企卻很多不遵守勞動法?
5樓:
很簡單,外企因為資金雄厚,加上外幣匯率等等的各種原因,成本遠遠比他們在本國內低,也就是廉價勞動力。國企的話,因為是國家財政,統一全額撥款,遵守是必然的。而私企的話,也很簡單,你換位思考的話就應該明白。
你是老闆最在意的是什麼?經濟效應,但是根絕我國大陸的勞動法,有很多需要老闆去遵守,比如員工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剔除社保和公積金),社保基數如果在北上廣和公積金,單位起碼要付出去4位數,如果除了工傷,工商繳費比例會提高,如果招用的是女性勞動者就要考慮到女性三期等等,這個講不完的。
還有他申請營業執照,現在雖然三證合一,馬上五證合一,還是有很多步驟的,我還沒算上他其他費用,比如營業稅等各種稅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等等等,現在你應該明白了把。
6樓:狂人
高階餐廳食物既好看又好吃。路邊攤你還指望老闆給你拼花?說白了,我私企是私人的,當然老闆說了算,沒人逼你去私企
7樓:大戰3o0回合
外企注重自身形象.國企化得反正是國家的錢又何必做惡人!!!私企就更不用說了沒有把你骨頭吃下去算是不錯的了!!!
為什麼外企一般都遵守中國勞動法而很多國內私企不遵守
8樓:開飛機的l舒克
為什麼中國企業在國外一直惹上反傾銷,因為本國的肯定對外嚴格,別說的好像外國人正規,其實被逼的。
9樓:選票和司法獨立
因為美國南韓日本是法治國家啊 他們來中國自然也習慣遵守法律了
為什麼?這麼多的企業都不按勞動法規定?勞動法是否沒用??? 5
10樓:神馬時候的事
勞動法有用。
不按照勞動法執行的大多都是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這些企業往往工廠的生產規模小,員工數量也比較少。所以當工廠接到比較大的訂單時就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迫於無奈只能讓員工加班加點趕工期,完成任務。而這就很容易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其次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保險。每個員工都繳納保險,這對於乙個中小型企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很多企業為了減少成本,便選擇違反勞動法規定,不為員工買保險。
11樓:v587阿帆
事實上,尤其是在中國。勞動法就是個擺設,就是廢紙一張。在中國,能開公司的人各方面關係都特別硬。
在中國,老闆就是資本家。你要是敢告,你的老闆肯定會動用關係把這事壓下來。之後,你的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可能公司還得想法報復你。
12樓:印如風
因為開說到工諮有沒有上條動,他就說淡工諮你就回家去了,把你開了
13樓:雨中星辰
勞動法是來限制勞動者的,不是限制企業的,要不然能叫勞動法
14樓:在紅坪峽跳霹靂舞的山荊子
勞動法是沒用,加班加點,壓迫工作,太正常。
15樓:凌凌柒
也只看錢,法律是建立在金錢上的
16樓:
因為你敢反抗他們就把你開了
17樓:
有用對於有錢的人來說
勞動法只適用於大公司,國企,而民企私企可以不受勞動法的限制嗎
18樓:紅色十月節
當然不是,民企私企都適用《勞動法》。
19樓:薔白卉
按道理都適用,只是很多比較小的民企不遵守罷了!
20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條: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係,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並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本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法意見: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規定應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的人員;其他通過勞動合同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勞動法。
公務員和比照公務員制度的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家庭保姆不適用勞動法。
勞動法實施之前依據什麼,如何解決新勞動法實施之前的勞動糾紛
一,80年代以前的計劃經濟時代,勞動者和企業沒有專門的法律調整,依據的大多是民法,還有地方性政策 1,勞動法是在1994年實施的,在80年代以前,改革開放是1983召開11屆三中全會以後的事 基本上是計劃經濟,國有企業,不存在或者很少存在勞動糾紛。2,在改革開放以前,國家是沒有私營經濟的,所有企業都...
新勞動法實施後的各方反映
無論是舊的勞動法,還是新的勞動合同法,都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傾斜於勞動者,以勞動者的利益為先。但這並不代表對企業就不好。其實只要企業能夠遵守法律法規,又有什麼好怕呢?就算傾斜保護勞動者,但企業沒有做錯的話,仍然會獲得公平的裁決。我認為 1.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設立的 說得不好聽,靠招用雇員來 剝削 ...
新勞動法關於實習時間長短的問題,勞動法有規定實習生實習不得超過多長時間麼
呵呵,就今年這就業形勢 要不堅持 要不放棄 真的企業既然敢真麼做,就算是違法的 也是有理由的 起碼有人給撐腰啊祝你好運 作為實習生,你的要求.只要你有才幹,體現出了對公司的價值。那個公司就是你的家。你就可以向你的上司提出做正式員工 實習期是對在校生而言的,一般情況下,未拿到畢業證之前進入企業上班,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