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入職申請算不算勞動合同

2022-04-09 18:27:50 字數 690 閱讀 2613

1樓:安小姐的夏天

不算的。

入職申請不算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該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應在法定期限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其應承擔支付二倍工資差額的法律責任。勞動保障部門針對上述法律規定,也製作了標準格式的勞動合同書供勞資雙方訂約使用。

但是,個別用工不規範的用人單位卻沒有採用勞動行政部門製作的規範合同,而是採取自行製作的勞動合同文字,有的甚至採用讓勞動者填寫《入職登記表》、《入職須知》等檔案的形式代替書面勞動合同,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般情況下,《入職登記表》、《入職須知》等檔案只是勞動者入職用人單位時履行入職登記手續所填寫的檔案,並不具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所作訂約的意思表示,簽訂後一般也僅由用人單位儲存,勞動者無法持有,故一般情況下不能視其為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

2樓:玄韶

當然不算了,只是申請書,證明你想到這個公司工作而已

4年的勞動合同算不算長得合同,公司要辭退怎麼辦

一般用人單位會與勞動者簽訂1 5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年的勞動合同算比較長的 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勞動法律的相關規定,否則將會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1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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