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可以與單位協商,由單位協助從社保領取;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申請獲得,建議從前乙個途徑。
社保承擔的費用包括:下面條文為山東省執行的,其餘省市請諮詢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條 工傷保險**用於下列支出: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經確認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四)經批准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配置輔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費;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十)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單位承擔的費用包括: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2.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樓:匿名使用者
由單位負擔的部分:
1、停工留薪期的工資。
2、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由社保**負擔的部分:
參考樓下。
4樓:艾尼小柯
帶齊工傷認定書、或傷殘結果與單位的辦事人員一起去處理即可。同是帶好存摺,有的地方不會給現金的,三天打入個人存摺中。
在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的次月。
工傷**會,就是勞動局會支付給工傷職工 一次性傷殘補助:
另外,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傷殘就業補助的。
再結合 樓上的 你看看 估計 你的問題就解決了。
5樓:在天文館徒步的咖啡樹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並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2023年5月1日起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2023年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
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工作,待***制定出台相關規定後統一組織實施。[1]
關於工傷問題 30
6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7樓:山野柴胡
【發包 承包 工傷】勞動部辦公廳《關於私人包工負責人工傷待遇支付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11號規定:如果私人包工負責人是發包單位的職工並屬於合法承包者,其工傷待遇由發包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如果私人包工負責人與發包單位沒有勞動關係而只簽訂經濟承包合同,若經濟承包合同中對其工傷問題有明確約定,則按照合同執行;若經濟承包合同中對其工傷問題沒有約定,則由其本人負責。
8樓:匿名使用者
人沒出大事萬幸了!象這種情況,雇主應當承擔責任,賠償誤工、醫藥等相關費用。協商不成起訴法院。
9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在這裡找專業人士了大哥,這種事情,貴在時間,抓緊時間到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者工傷鑑定單位去諮詢。到時候按照人家說的流程去準備。
一般情況下要證明是工傷的話,一是當時在工作現場,二是因為工作原因。
是不是雇主的一面之詞有勞動保障部門管,你要把自己這邊能找到的證據都找到。
還有,不要在小診所,要到正規醫院,還有,馬上去做工傷鑑定。
一般情況下,這應該是企業發起工傷鑑定的,但你不能幹等。
抓緊去吧。
11樓:山野柴胡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2樓:匿名使用者
請詳細說明一下,你是怎樣受傷的。
另外請注意,你把後續**的票據拿給單位了,如果是原件的話,單位不給你報,你以後如何舉證呢?
13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合同會給工傷待遇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屬於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吧,然後要求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如果單位不依法賠償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5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工傷辦理的時限是會有點長的,你還是先按單位的走,只要工傷認定下來了,單位不按工傷賠償的話,你再去起訴單位。
你**的醫療費只要工傷認定下來,就全部由單位按工傷賠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也具有一定合理性,工傷認定的確需要一些時日,你是否享有工傷待遇,也的確要等到工傷認定後才能解決。工傷被認定後,如果有保險則有保險公司支付,如果沒有保險或保險支付的不足,則由用人單位支付。
17樓:法律人呂琦
你好,只要工傷認定書下來,如果單位不給於工傷待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權。工傷期間醫療費的合理支出應該全部由用人單位或保險**來承擔。
18樓:風蝕重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針對你的情況:1、公司應給與你工傷停工留薪待遇。
2、你可以拒絕回單位上班。這要看你是否願意與你公司領導鬧僵,盡量委婉同公司協商。協商不通,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9樓:憂傷帝國
當然不是,建議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喪失勞動能力的話可能還解除合同獲得賠償救濟。
20樓:羅漢精解
怎麼可以說是病假呢???明明是工傷假嘛,工傷假是經給工資的。要鑑定完了再上班。
公司是拿你沒辦法的。你也可以去一下社保站看社保站會怎 麼說嘛。我還沒好讓我上班再出了問題誰負責哦。
關於工傷的問題 5
21樓:hi漫海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2023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中對「工傷」的定義是:由於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
2023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了工傷補償應將職業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內。因此,當前國際上比較規範的「工傷」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期結束後,病情基本穩定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關於工傷出院的問題,很急,關於工傷的問題,很急,謝謝!
首先當然是需要注意醫生的囑託 一定要 到病情趨好且已經穩定的裝套,以便可以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諮詢醫生以後 方案,以備後面申請 待遇做好準備 我覺得最好不要出院,因為你工傷剛做完手術,會給你報的。所以即使出院沒有手續公司是不給你報的 這樣的話,你可以出院回家休養了,過一段時間以後再去把鋼針取出來 ...
關於工傷私了賠償,關於工傷私了賠償問題
工傷私了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處理工傷的方式,私了的賠償專案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待遇的規定,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在上述數額的基礎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最終的賠償數額以及賠...
關於工傷糾紛問題
你滿18周歲了嗎,你的情況應該屬於工傷,但是如果是未滿18周歲,不能在有危險和有害環境的工作場所工作,所以如果報工傷的話可能會涉及到公司的不合法行為。工傷期間的醫療費用可以全報。還可以得到你公司在外出差人員的伙食補貼的70 補償。和住院及恢復期間的正常工資。不過是學生最好不要馬上工作,對意外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