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晁荌
沒有辦理入住手續,房子的所有權仍屬於開發商。人住手續的內容,以開發單位向使用者出具的入戶通知單為準。太原市城鄉管理委員會、太原市物價局《關於印發太原市城市供熱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第11條第1款規定:
對已部分人住並實施供熱的建築,未售出或未人住的房屋第乙個採暖期不能停熱,由房屋建設單位按供熱面積向供熱單位繳納熱費。」因此,物業公司不應找你,而應該找開發商收繳取暖費。
附一:開發商是乙個名詞,是某個專案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遊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
附二:供熱費繳納原則。
1、供熱費主要根據房屋供熱建築面積來計算。
供熱建築面積是指不包括公共樓梯間和敞開式陽台的單元門以內建築面積,其中原封閉式(自己封的不算)陽台面積按二分之一計算。
供熱建築面積可按以下方式計算:1、以房屋竣工圖為準,圖紙上標出的建築面積(不含公攤面積)就是供熱建築面積。2、若是老住宅沒有竣工圖作為依據,則以使用面積(公產房本上的計租面積)乘以係數就可算出供熱建築面積。
該係數是根據各種住宅的房型、結構,經測量求得的平均值。如雙方有爭議,則以現場丈量為準,兩戶之間的共用牆量至牆中線,外牆一律量至外牆皮。躍層住宅房屋也按以上標準收費,其上層坡頂部分區域性低於公尺的空間安裝散熱器的按70%收費,未安裝散熱器的按50%收費。
對於特別高的特殊房型,挑高超過公尺的,每增高公尺增收10%供熱費。
2樓:超贏般若牛
開發商尚未**的房屋物業服務費、車位管理費、採暖費由開發商承擔,交付買受人裝修入住的由買受人承擔。但是這當中涉及很多問題應當注意,否則就會被開發商與物業串通忽悠損害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布下交費陷阱。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及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3樓:衣骨九飄希
麻煩重新措施陳述你的問題。
房屋不住暖氣費可以不繳。如果說房主由於其它原因,而沒有住在房子裡的話,那麼可以前往相關部門,申請辦理臨時關閉暖氣費的請求,通過後便只需繳納一部分的暖氣費即可,同時還需要繳納供熱管道維護的費用。在辦理交房流程時,購房者是需要根據相關的約定,繳納住房維修**。
住房維修**只得用於公共設施、裝置、房屋改造等方面,任何人是不得隨意挪作他用。而且後期申請使用住房維修**,必須由小區2/3的人同意。
4樓:關振翱
只要開通了供熱費用,不管是否交房,你只要使用了,就需要進行交費,如果沒有使用是不會交費。他和房子是否交房是沒有關係的。
5樓:帳號已登出
原則上是由開發商支付的,因為未**房屋業主是開發商。
6樓:理財與邏輯
沒賣的房子,如果已經供暖了,應該也要交費。
開發商不交房供熱費誰承擔
7樓:王克鈞
法律分析:由開發商承擔費用。開發慧裂腔商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來交付房屋,這是開發商的基本義務。
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源州房,買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中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前衫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開發商交房時業主必須繳納供暖費嗎?
8樓:網友
新房交房第一年是需要繳納取暖費的,但是如果沒有收房辦理入住,則取暖費由開發商承擔。
以遼寧省為例,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第二十二條供熱單位應當按照**主管部門核定的供熱**和計費辦法收取熱費,並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票據。供熱單位不得以分戶供熱前單位拖欠的陳舊熱費等理由拒絕供熱。
9樓:匿名使用者
開發商交房時,業主是否需要繳納供暖費,應該由業主自己選擇。
因為供暖是一種服務,房主可以接受服務,如不需要這種服務也可以不接受。作為開發商或是物業部門沒有理由強制房主接受服務,並把這種服務作為交鑰匙的前提。 房主只要交足了房款,履行了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義務,就應得到鑰匙和其他相應手續。
作為開發商或是物業部門,不應另行設定附加條件,這種單方設定的附加條件是無效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如果不住人時,也至少交20%。是供暖公司、物價局、**統一制定的辦法。
開發商僅僅是代辦而已。否則開發商也無法與供熱公司聯絡供暖的呀!其他居住的業主,就必須受凍了呀!
同時建築物也會因為凍面損壞,甚至倒坍呢!祝您早日解除煩惱,開心快樂,健康積極地學習、工作、生活!
11樓:匿名使用者
開發商免費為供暖公司代收供暖費嗎?是疑問。不給供暖公司代收供暖費,供暖公司看到開發商就感到謝謝,開發商賣房了,所以供暖公司的收入有增加,而且十年二十年有了供暖收入,這多麼感謝開發商的事情,也許應該給開發商提成呢。
對於開發商這樣的純生意人,不給人做免費的服務吧?
開發商交了房不給供暖怎麼辦
12樓:律漸
法律分析:對於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在交涉沒有用之後可以到訴訟的。一般合同上會約定由誰來辦理房產證,合適辦理房產證,合適供暖,可以先仔細審閱合同。
如果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即屬於違約,可以根據合同上的「違約條款」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未約定違約條款的,可以根據實際損失要求開發商賠償。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很有可能是資金等方面出現了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建議早日,以免對方無財產可供執行造成權益得不到保障。
與此同時要收集好合同、室內溫度、與開發商溝通的簡訊、錄音等證明所述事實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房子沒住,要交物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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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賣的房子有產權50年有的70年,請問兩者的區別不要複製,求明白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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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網簽的房子開發商還可以抵押嗎
不可以的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 的首付款 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