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你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單位不批准的,那麼你可以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要求單位按期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辭職用人單位可以不批准嗎?
2樓:吉運公升
對於員工辭職是用人單位是不能不皮蒂,畢竟員工已經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那麼過30天后自然而燃他就會離職的。
3樓:小波波
新員工如果提前乙個月進行提前通知單位進行離職 那麼單位如果不同意 這是不可以的 因為共有辭職的權利 而且合同期將要到期之前都是可以的 勞動者有勞動的權利 所以工廠是不能夠強制它進行勞動的 。
4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辭職只是需要通知單位就可以了,至於離職時間可以與公司協商,當然公司不同意的話就不存在協商的問題,那麼儲存好證據,辭職信遞交滿乙個月後即可自動離職。這裡就是並不是申請,所以一定要寫辭職信,這點比較重要,儲存好證據,就是你提出辭職信的日期,證據儲存好,這樣才可以發生糾紛的時候能夠保證自己的權益。
5樓:職場運營小達人
特殊情況可以暫時不批准。
第一,員工沒有交接清楚工作物資,單位可以暫緩批准,直到弄清楚了第二,員工對重大業務有影響的,可以暫緩離職。
第三,但單位不能無限期扣留員工,那是違法的。
最後,員工要走留不住的,不如敞亮點,把還做的做完就好了。
6樓:痴狂
勞動法三十七條中,員工提前三十日遞交辭職報告,到時不管用人單位批准不批准,均可離職,工資照發。這是勞動法給予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只能挽留,但不可以不批准勞動者辭職。
7樓:牽曉星
員工辭職需在30天之前提出申請。30天之後,用人單位沒有理由不批准的。按照規定就可以辭職走人了。
8樓:獨行俠客行萬里
要想辭職了計時工作單位不批准他也會走的人的,因為,他要是不想在這裡幹了,你就即使再加上什麼條件他也不會在這裡工作。
9樓:藺子峰
如果辭職會給單位帶來無可挽回的損失,單位有權暫時不批准的,
10樓:養安彤
員工如果辭職的話,用人單位是不可以不批准的,他不批准是違法勞動法的,一般我們辭職都提前30天辭職,如果是臨時工提前三天辭職就可以了。
11樓:都都
員工辭職用的人,單位可以不批准嗎?不可以的,員工有自主權,如果提出辭職,在乙個月之內可以走人的單位,沒有權利不批准,只有可以挽留,員工不同意的情況下,必須批准。
12樓:樂正思菱
員工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特殊理由的話是不可以拒絕的,因為工作是雙向選擇,員工有權利選擇辭職,不再繼續工作,不然可以到勞動局申訴。
13樓:俾芯山
可以不批准,但是不能一直不批准,可以也以公司正在用人之際為理由要求員工暫時不要辭職,但是給出乙個期限。在這個期限之內,公司要儘快的解決人員的問題,解決好之後員工就可以批准離職了。
14樓:法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勞動者辭職只需要履行了提前30天或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程式性條件,可以辭職。
15樓:網友
員工辭職用人單位不可以不批准,只是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
只要員工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公司就要無條件支援員工的決定,這個是法律規定。
另外辭職是乙個協商的過程,如果無法協商,可以保留必要證據,直接走人。
16樓:箕茵
員工辭職用人單位不可以不批准的喲,只耍按照公司的勞動法來走程式就行,如果到時間了還不批准,那公司就屬於違法,可以去勞動局告它的,所以不用擔心。
17樓:網友
員工辭職,用人單位是要批准的,因為員工與公司是簽訂了勞務合同的,員工辭職就需要解除勞務合同。
18樓:網友
員工辭職,是通知用人單位,而不是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所以,凡是員工辭職的,只要履行了提前預告義務,預告期滿後,除雙方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留下員工繼續工作。同時,在預告期內,雙方都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得提前或延後解除勞動合同。
19樓:布達拉的王子
強扭的瓜不甜,員工離職,單位挽留不批准也沒有意義,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像公司提出申請,公司可以挽留,但是不能不批准,工作交接清楚就可以審批辭職,不管公司批不批,公司照常發。
20樓:幹暄妍
員工離職,用人單位,如果不批准,需要理由,如果不讓離職,可以調薪,讓員工滿意,就不走了,所以沒有不批准之說的。
21樓:網友
員工辭職用人單位可以不批准嗎?沒有權利的,如果是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提出離職,如果是正式員工提前30天提出離職,工資在辦理離職的時候需要一次性付清工資。
22樓:匿名使用者
交離職申請,最多乙個月不批也得批了,我就是這麼辭的職。
辭職提前乙個月說了 用人單位不讓走怎麼辦 -法律知識
23樓:劉倬
法律分析:提出辭職乙個月公司不讓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耐渣冊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梁鬧以解除昌巨集勞動合同。
員工提出辭職,用人單位不批准怎麼辦
24樓:血影血影
一、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並且如果沒有用人單位提供的辭職申請表可以自己寫乙份。具體的辭職方式分三種情況:
1、正常辭職的情況。勞動者依據《 勞動合同法 》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滑螞,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並 辦理離職手續 。
2、即時辭職,即所謂的快辭。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例如 拖欠勞動者工資 和未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 解除勞動關係 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 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3、勞動者違法辭職的情況。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
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例如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汪卜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的方式給用人單位送達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信陵埋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 申請勞動仲裁 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條!
員工提出辭職是否要經過單位批准
25樓:李良宵
法律分析:員工提出辭職不需要經過單位的批准。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拆橋亮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環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旅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環需要用消慧人單位的同意。
員工提出辭職是否要經過單位批准
26樓:點行**
員工提出辭職不需要經過單位的批准。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環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判洞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掘猜枯用人單位就可以了,環需要用人單兆巖位的同意。
工人想辭職,用人單位不批,怎麼辦
單位沒有不批的權利,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員工提前30天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賦予勞動者自由擇業的權利,只要你提前30天既可以。但是如果你是高階保密單位可能不一樣,比如軍工單位。工人想辭職,而用人單位不批,往往是因為用人單位來不及更換新人,所以想有乙個緩衝期,不能立即辦理辭職。這在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沒有提出續簽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 1 如果你 以沒續簽勞動合同 為由來解除合同,沒有經濟補償。2 如果是你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同意續簽,有經濟補償。你要有續簽勞動合同的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
關於用人單位拒絕勞動者辭職的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bai法,試用期內提前三天du提出離職可zhi解除勞動合同,dao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專提出離職可解 除屬勞動合同,不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可以電子版形式發給用人單位,保留傳送記錄,郵寄實體辭職信的記錄也可保留,若用人單位拒收電子郵件,但只要保留傳送記錄表示已經書面提出,若不予辭職可以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