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喬安說法
一般而言,合同成立之日即生效,或者當事人可以約定期限或條件,達到約定條件或期限時生效。
您說的情形,類似於倒籤合同,倒籤合同是指合作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前已經開始實際履行 合同專案合作,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畢後補籤合同的現象。
對此《民法典》的規定是對於合同的生效,合同雙方可以進行約定。但是並不是任何合同都可以約定溯及過去的時間,需要看是否已實際履行,若未實際履行,即將合同效力擴充套件至未訂立合同的期間,有很大的風險。
2樓:上海熊坤
看合同實際內容,如果合同中做出說明,對於合同的起始日期,可以做出約定。
3樓:甜甜圈都是我的
您好,我是上海灜和律所與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您也可以再詳細描述一下問題,稍後為您解答。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
合同簽訂日期一般是合同生效時間,但是合同雙方約定了合同生效條件或者生效時間的,合同生效時間是生效條件達成時,此外合同需要經過相關部門批准才生效的,在簽訂後需經過批准才生效。
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條件為:簽字蓋章後生效,應表明簽字或蓋章是選擇行為,只要具備其中乙個要件,合同便成立生效。
如果我的讓您覺得滿意的話,可以後贊,或是點開我的頭像關注我,以便後續有問題可以隨時對我傳送諮詢哦。感謝您的諮詢,祝您生活愉快!
4樓:荊萊
您提到的情況,屬於合同的倒籤。
倒籤合同是有效的,雙方基於真實意思表示做出的行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等都是有效的。合同倒籤是指合作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前已經開始實際履行合同專案合作,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畢後補籤合同的現象。
2021年3月1日籤的合同一年是到幾號
5樓:
摘要。您好,我是平臺法律諮詢律師,我正在閱讀您的問題哦,請您多等待我一下。
2021年3月1日籤的合同一年是到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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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年到期是2022年3月1日。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勞動者用工之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022年3月15合同一年到那天到期
6樓:瀟瀟炫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次年簽訂之日的前一天。
雙方也可以約定,簽訂之日生效後的另外乙個履行起始時間至次年起始之日的前一天。
合同的起始終止日期的定義,包括了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
合同的有效期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設定一定的期限,作為決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根據《合同法》
第46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鄭畝。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指:合同雙賀叢困方當事人在協商訂立合同過程當中約定的,是用來界定合同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合同的義務或者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客觀標準,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時禪念間界限,該界限經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生效,受法律保護,違反該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022年3月1日籤的合同一年是到幾號
7樓:
摘要。合同日期一年,起始時間如果是2021年6月1日,那麼結束日期就應該是2022年6月1日,因為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才開始極端,到期月的對應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
2022年3月1日籤的合同一年是到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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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日期一年,起始時間如果是2021年6月1日,那麼結束日期就應該是2022年6月1日,因為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才開始極端,到期月的對應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
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條 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按照小時計算期間的,自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時間開始計算。
民法典》第二百零二條 按照年、月計算期間的,到期月的對應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沒有對應日的,月末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
合同期三年,從2022年3月9號開始到什麼時候結束
8樓:夢不落赤道
2025年3月9號。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到期,除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續簽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情況外,用人單位都輪仿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包括用人單位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如降職降薪)續簽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情況。
勞動合臘豎纖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纖鍵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021年合同法還有效嗎
9樓:曹淵
法律分析:2021年隨著民法典的生效,合同法已經廢止,沒用了。
法律依尺野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團芹時廢止。
注: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塌困畢。
合同2021年7月簽訂,合同有付款從2021年1月開始,這樣可以嗎?合法嗎?
10樓:
合同2021年7月簽訂,合同有付款從2021年1月開始,這樣可以嗎?合法嗎?
合同2021年7月簽訂,合同有付款從2021年1月開始,這樣可以,合法。屬於有效合同。【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不明時的履行】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團鄭困: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履行依法應當執行**定價或者**指叢吵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五)履行方式不明塌念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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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 未滿18歲兼職簽訂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雙方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超過16歲就不算童工,16歲至18歲的勞動者不能從事限定的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 公平 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 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
未簽訂合同辭退不給開工資 100
未簽訂合同辭退不給開工資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派工單 同事證言 離職在職的都可以 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
簽定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簽訂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 簽約物件的主體資格 當前,經營單位的性質 種模擬較複雜,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到位現象比較普遍。在此情況下,為防範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非常有必要考慮交易對方的主體資格 履行合同能力 信用情況等。主體資格方面應當檢視一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二 合同條款的對等性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