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萬法空寂
這當然不是正當防衛……
首先咱們來比對一下要件:
1、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明顯不符合
2、有防衛意圖,似乎也說不上
3、不針對第三人……這個更不靠譜了
4、不超過明顯限度,肯定也不符合
所以說這個行為無論如何也不構成正當防衛。
其次,該人的行為嚴格上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為西瓜地雖然是他的,但是任何人都可以進入,這個人拉電網的行為威脅了不特定的大多數人的安全,屬於犯罪行為。
2樓:別古看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未經批准,安裝、使用電網的,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私設電網是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
如果說,私設電網是為了防止有人到自家瓜園偷瓜,那也是不適時防衛,也就是事前防衛。事前防衛造成危害的,不能以正當防衛論,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某人私設電網,是否掛公告牌都不會改變他的違法行為的性質。
某人私設電網致人死亡,非但不構成正當防衛,反而應當以「危險方法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樓:傳說中的豁人
該行為基本不符合正當防衛
的任意乙個要件
首先,正當防衛要求不法侵害存在,且正在發生。案中不存在任何不法侵害第二,正當防衛要求針對侵害者本人,私拉電網的行為是對任意主體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的行為
第三,正當防衛要求在合理限度內,電網一旦接觸會造成他人生命健康的嚴重侵害,而與保護作為財產的西瓜而言嚴重超過限度,通常我們認為生命權大於健康權大於財產權。
該行為對不特定多數多數人的生命造成威脅,即使懸掛警示牌在農村等也存在文化水平不高、不識字的兒童等生命受到威脅。行為人對此採取了希望或放任的態度,造成了死亡後果的,是典型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樓:依卒而
這不是正當防衛。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你拿正當防衛4要件對這個案例做個符合性判斷就知道了。
我國刑法關於正當防衛的特殊規定
5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擴充套件資料:
1.正當防衛是目的正當性和行為的防衛性的統一。
目的正當性是指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防衛性是指正當防衛是在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同不法侵害做鬥爭的行為。
既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種權利,又是公民在道義上應盡的義務,是一種正義行為,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目的正當性與行為的防衛性具有密切的聯絡。首先,目的的正當性制約著行為的防衛性。
其次,行為的防衛性體現著目的的正當性,是目的正當性的客觀表現。
2.正當防衛是主觀的防衛意圖和客觀上的防衛行為的統一。
防衛意圖,是指防衛人意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而決意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狀態。正當防衛在客觀上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觀。
但是,正當防衛與犯罪具有本質的區別,我們只有看到正當防衛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國家和其他合法權益的本質,才能真正把握住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的依據。
3.正當防衛是社會政治評價和法律評價的統一。
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觀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性質。
6樓:習慣未語先笑
什麼是正當防衛?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有何規定?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刑法》規定,正當防衛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在實施正當防衛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為了保衛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2)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3)必須是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行為人,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4)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者本人施行正當防衛。
(5)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正當防衛如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是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刑法》又規定,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不清楚,請致電本律師
我國的法律中對正當防衛的定義是什麼
8樓:love蝶舞晨軒
正當防衛:為使國家、公共利
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它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擴充套件資料:
正當防衛的認定:
實施防衛行為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防衛目的的正當性,是正當防衛的首要條件。如果防衛目的不具有正當性,正當防衛則不能成立,例如聚眾鬥毆中互相殺傷,由於均有侵害對方的意圖,故不存在正當防衛。
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沒有不法侵害行為,則無須實施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所針對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對受法律保護的國家、公民一切合法權益的違法侵害的行為。
行為人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施正當防衛,對於合法行為不能實施正當防衛。如執法人員、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為藉口,實施正當防衛。
防衛行為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這裡所說的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有兩層含義: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觀上確實存在的,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已經停止或者實施終了的。
防衛必須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正當防衛,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為來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對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損害,不能侵害無關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屬。
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根據刑法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正當防衛是有限度的,例如對一些並不嚴重的侵害行為,防衛人應當採取適當的、能夠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衛行為。這種行動的強度和後果應以是否是防衛行為所必要的為限度。
如果行為人的防衛行為超過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要承擔一定的。因此在一般情況下,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公民實行正當防衛必須遵守的限度,超過這一限度防衛行為就由正當變為非法。
只有在對一些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的情況下,如對正在**、殺人、搶劫、**、綁架等犯罪行為進行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也無須負刑事責任。
行為人的防衛行為只能針對不法侵害作出,而此時也要注意把握住防衛的限度才行,而要是被認定屬於防衛過當的,則此時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不過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此時是可以從輕或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
9樓:戚廣利
我國的刑法中對正當防衛有明確的規定。
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的一種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關於正當防衛,關於正當防衛問題
關於正當防衛,規定於 刑法 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 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但應注意以下幾點 防衛不能超過必要限度。從提問人的描述,應該考慮到以下幾點 1 對方人數 2...
關於正當防衛的問題律師來,關於正當防衛問題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的一種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所針對的 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下列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一 起因條...
關於正當防衛的問題,不是很懂,關於正當防衛的一些問題
哥們,這個題目我覺得也是防衛過當。我們可以做乙個假設,你給的這個例子是搶劫,比如說,是a和b兩個人,a拿起刀想要把b殺死,反到被b奪下刀殺了。這裡面就沒法確定什麼才算是正在進行時,難道說正在殺人時,什麼時候才算是正在殺人時呢,難道刀已經砍到脖子,此時此刻才算是正在發生的動作嗎?刀都砍到脖子上了,b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