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新勞動法規定的,買斷工齡的辦法

2021-03-07 09:46:42 字數 2747 閱讀 5642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目前並沒有買斷工齡的說法,只有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2協議條件不高,就不同意協議解除,企業只能違約解除與勞動關係,並承擔違約賠償的責任,支付你補償金。

補償金計算:本企業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乙個月的補償金,餘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月補償金是勞動者被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收入(含獎金、津貼、提成等),低於企業平均收入的按企業平均收入計算。

----

1,現在不允許買斷工齡

2,企業不能以員工年齡大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16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制度,繳納社會保險費」(72條)。可見,企業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保險費。

如果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業,也能依法享受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員工離開單位就沒人管的問題,因此也就無須「買斷工齡」。但現在仍有一些國有企業無視國家政策法規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餘人員時還採用「買斷工齡」的做法。針對這一現象,為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國家有關部門在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時,嚴格禁止企業採取「買斷工齡」形式將員工推向社會。

--2023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關於貫徹兩個條例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加強**徵繳工作的通知》規定:「任何單位都不能以『買斷工齡』等形式終止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2023年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國有小型企業中若干問題意見的通知》也強調:

「確保企業職工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方應在申請**前徵求職工對**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的意見,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在企業**中終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不得借**之機,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對職工『買斷工齡』或為職工辦理提前退休把職工推向社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失業保險條例》等一系列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已經頒布和實施,我國已基本建立起一套較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之後,「買斷工齡」一詞就應該退出歷史舞台,在現實生活中也不應該發生「買斷工齡」這類事情了。

時至今日,「買斷工齡」是國家政策法規明令禁止的,如果仍有企業在通過「買斷工齡」的形式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說明這個企業沒有依法為其員工繳納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行政主管部門也應當依法對企業進行制止和制裁。

相關背景

「買斷工齡」是改革開放初期我國一些國有企業在改革過程中安置富餘人員的一種辦法,即參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准,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貨幣,從而解除企業和富餘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把員工推向社會的一種形式。

在當時,企業與員工之間一般沒有勞動合同,所有國有企業的正式員工都是「終身制」,我國的失業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國有企業員工的醫療、養老保障完全依賴於企業,員工離開企業則不能享有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同時,一些國有企業在合資、改制過程中,又急需解決大量富餘人員的安置問題。因為社會保障渠道單一,員工離開企業難以生存,企業不能無條件地把員工推向社會。但如果企業繼續負擔大量富餘人員的醫療、養老問題,企業將被託垮。

面對這些不能退休、不能繼續留在企業、企業又不能妥善安置的富餘人員,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一些國有企業採取了「買斷工齡」的形式,解除了富餘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很多國有企業採取了「買斷工齡」的辦法安置剩餘員工也只是權宜之計。可見,「買斷工齡」是建立在國有企業員工「終身制」,且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的基礎之上,企業支付給員工「買斷工齡」的貨幣,應該視為企業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後企業支付給員工的經濟補償金。

補充:那就別去籤協議。買斷真沒意思,不買斷還可以享受國家和企業的一些扶持政策。

3樓:匿名使用者

未規定買斷工齡的辦法,一般企業買斷工齡都是按照個人實際工齡乘以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進行補償

勞動法規定買斷工齡離退休五年以內不允許嗎

廣東沿海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如患病 工傷 單位變動經營內容 經營不良需要裁員等情況 解除勞動合同 一 二 三 四 五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現在是單位不願意跟你們買斷工齡,就是想以這樣的手段...

新勞動法規定的產檢假具體是幾天,新勞動法規定女工流產休假幾天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但各省在施行時一般都在此基礎上有增加情況。所以,您可以檢視當地規定。擴充套件材料 產假,是指在職婦...

新勞動法裡有陪產假的規定嗎,勞動法規定的男人陪產假有多少天?

陪產假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這個是各個省的規定。比如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 產假 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各地男人陪產假規定 一般來說,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