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有沒有陪產假

2021-03-03 20:35:32 字數 658 閱讀 4343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兩個概念,相互之間不能二選一。

陪產假是國家賦予的男職工權益專。當然在實際操作中屬,企業有可能不執行。當然這是違法的,但是中國的法,尤其像這樣的法基本上是民不告官不究。

試用期是企業為了自身權益,當然也是員工選擇權益的體現,而由企業設定的工作一段期間。

這兩個問題不能衝突。

員工在試用期內是否享有陪產假期?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中並無關於男職工陪產

假的明確規定,大多省份的人口與計畫生版育條例中,有關權於男性陪產假的規定,具體情況要看所在地區的相關規定。

1、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畫生育條例中。

2、目前,中國大陸地區除了**和新疆外,其餘省份均相繼修改了本地計生條例,明確了本地的陪產假(部分地區稱為護理假)的期限。

3、陪產假是計畫生育法規規定的,女職工合法生育期間,給予配偶照顧其妻的休假權利,具體休假天數和待遇由各地《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規定。按各地規定,只要是具備職工身份,無論是正式期還是試用期,配偶合法生育的,均享有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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