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房產證上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撥是什麼意思?

2021-12-26 07:56:38 字數 5151 閱讀 4598

1樓:輕靈觸動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議。

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

年限: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並可依法出讓。

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並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3、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即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

轉讓方式:包括**、交換和贈與等。

土地使用權作為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必須經過評估,評估需要如下檔案:

1、提供專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證,土地平面位置圖,與無形資產出資有關的轉讓合同,交接證明等。

2、填寫無形資產出資驗證清單。要求填寫的名稱,有效狀況,作價等內容符合合同,協議,章程,由企業簽名或驗收簽章,獲得各投資者認同,並在清單上簽名。

3、無形資產應辦理過戶手續(智慧財產權辦理產權轉讓登記手續;非專利技術簽定技術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但在驗資時尚未辦妥的,填寫出資財產移交表,由擬設立企業及其出資者簽署,並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辦妥有關財產權轉移手續。

交付方式,交付地點合同,協議,章程中有規定的,應與合同,協議,章程相符:“接收方簽章”欄,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4、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目的,評估範圍與物件,評估基準日,評估假設等有關限定條件滿足驗資要求的評估報告和出資各方對評估資產價值的確認檔案。

5、一般無形資產出資最高可達企業註冊資本的70%。

6、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提供經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2樓:

你好 出讓的土地建成的房產肯定都是商品房 而除了商品房其他的土地性質都是劃撥的 出讓的土地開發商在開發時是要相土地部門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的 商品房的成本也就相應的提高了 其實 這也就是商品房**高於其他型別房產的主要原因了 而對於個人而言 出讓和劃撥沒有太大區別的 小的區別是 如果你買的房子土地是劃撥的 如果你在賣給第二個人 那麼這個人在辦理土地證更名時要向土地管理部門按照房產大小 樓層 地段等補充繳納土地出讓金的 但一般房產也就幾百到幾千元 而出讓的土地再怎麼買賣也不用不繳土地出讓金了 因為前期開發商已經繳納過了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正規的轉讓手續得到。

或者是參加競拍,但是一定要注意有國家頒發的地契,這個應該是地稅局管的。

5樓:半拉饅頭之卿

出讓就是買賣,劃撥就是**撥給一些機關單位用地,是不會有買賣產生的。

6樓:青島籍小房蟲

出讓一般是開發商買的國家的這片土地40-70年的使用權

劃撥就是國家為安置拆遷戶,或是建造保障性住房圈出來的地

也就是說買劃撥土地上蓋的房子有土地使用證,劃撥的沒有,當然是出讓的好 啊

7樓:沉_默_味_道

可以簡單的這樣理解

出讓 和 劃撥 本質上沒什麼差別,土地都是國家的!

出讓的土地在過戶的時候不需要交錢

劃撥的土地在過戶的時候要交一定的土地收益金其實這並不影響房屋的土地使用權!

房產證上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撥是什麼意思?

8樓:幸運的活雷鋒

劃撥意思就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 這一規定是迄今為止在立法層面上對土地使用權劃撥這一概念所作的最權威的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9樓:悠悠__卸

土地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取得和出讓取得方式,兩者最大的區別是,劃撥是沒有付出對價,而出讓是出錢買來的,是付出對價的,所以房子的土地如果是劃撥取得,那麼房子轉讓時要補交一筆土地出讓金。

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和 土地證上使用權型別為什麼不一樣???

10樓:

這屬於劃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1、“劃撥”是獲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其中一種取得方式。

2、劃撥土地是無償取得,“無償”是指沒有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用,而不是指“零成本”。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3、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劃撥土地上的房產轉讓時,必須依法補交土地出讓金。繳納出讓金後,土地證上的“土地使用權型別”欄目變更為“出讓”。

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商品房用地不屬於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劃撥用地目錄》中可以使用或保留“劃撥”用地性質的土地範疇,因此,必須依法補交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標準會受到當地經濟發展程度、周邊配套設施完善程度、房地產市場交易**等諸多因素影響,呈逐年上升趨勢,也就是說,補交出讓金的時間越遲,交納的費用會比相同條件下的其他購房戶交的要多。

依據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

5、另外,應當提醒的是,同一幢樓不同住戶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時間不相同,補交的費用是不一樣的,但是,同一宗地的土地出讓截止年限是一樣的,也就是說,越遲補交土地出讓金,取得的土地使用剩餘年限就越短。

擴充套件資料

土地使用證材料

由於辦理土地證的房屋型別很多,如商品房、私房以及房改房等。每種房子辦理土地證需收取的材料不同,所以下面將一般需要準備的資料羅列如下。

土地登記申請書

土地登記申請書可在辦理視窗直接填寫。

購房發票

購房合同書、協議書

申請人身份證

房屋產權證(房產證)

房產契稅證明

辦理土地證的注意事項

1、對於委託他人辦理土地證書的,須提供土地登記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

2、對於通過贈與、繼承方式獲取房屋產權的,還需提交公證書及原土地證書,

注意事項

由於各地對辦理土地證書收件材料的要求個不相同,因此本經驗僅供參考。

劃撥土地房產證辦理流程

在辦理土地證之前向開發商領取以下東西: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房屋分層分戶圖,購房發票,辦理土地證的圖。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的轉移,需要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記需要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剛好跟你相反,我的是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劃撥,但土地證上使用權型別為出讓。不知道為什麼?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第一次看到,首先你檢視 下證日期,及土地登記使用者 是否已更改為你的名下。

土地證登記與房產證登記不符,應該以土地登記部門記錄為準吧,得到土地局查檔確定了。

如果是劃撥可以變更為出讓,而且更改為你名下後也應該轉變為出讓用地,需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金額以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確定。

13樓:旅途中的耀安師兄

土地證上的土地型別決定了 該房產的型別 如果對方出的房產證是真的話 說明土地型別是經過變更的,如果土地是劃撥的,絕對不會辦出出讓型的房產證,因為劃撥的土地一般是小產權房和廉租房及經濟適用房的土地型別!

本人資深房地產策劃師 絕對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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