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靜狐
案例一:最好能將李某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公示出來,這樣才能了解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性質是什麼?如果協議書上他明確提出自願辭職,那麼他的主張不能成立;如果協議書上僅僅是說希望和公司協商,在公司願意支付賠償金的情況下,他將離職,那麼他的主張可以成立。
案例二:1、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只有設立低於乙個月的試用期;用人單位多與楊女士約定了2個月的試用期,應以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向楊女士支付賠償金。
2、由於楊女士入職已超過乙個月,公司認為楊女士工作表現不理想時,應在給楊女士進行培訓或換崗位後,仍認為不符合要求(應有事實依據證明其不符合要求),方可予以辭退;辭退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並再賠償乙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戊尋巧
案例一 李某的主張不成立 威脅手段屬於李某個人想象 沒有相關證據支援 提出辭職申請屬於李某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故而成立 公司沒有賠償責任 補發半個月工資屬於自願補償 說白了 就是乙個法盲在胡鬧
案例二 合同為一年的 雙方約定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員工不勝任當前工作的 應進行培訓或調動崗位 依然不能勝任的 應提前30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並補發乙個月工資
關於勞動合同法的案例,請各位幫忙分析
你依然愛我 由 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可見規定第12條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現在你已經有資格簽訂勞動合同,應在畢業後進入公司時,簽訂勞動合同。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如果不想幹的...
勞動合同法案例解答急!!跪謝
1有權辭退,適當經濟補償金.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 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 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 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
合同法的幾個簡單案例分析,合同法案例分析詳細點哦
1 汽車買賣合同有效。因為雙方主體資格有效,訂立合同的程式 標的物均合法。內 2 卡車受損容應由工廠承擔責任,因為根據 合同法 142條的規定,標的物毀損 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本題卡車尚未交付,受損的風險應由工廠承擔。3 甲有權要求退車,因為根據 合同法 111條的規定,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