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 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方法有以下幾種:
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對於共同擁有的業主,業主共同聯名提出,補繳土地出讓金,出讓金**一般低於同類市場價。若再次申請,規定不超過30年。
國家**土地,而土地上的建築則進行相關經濟補償。因為土地是國家的,有使用許可權;而房屋建築屬於個人,享有永久使用權。
拆遷安置。因為大多數房子使用不到70年。
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l)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2樓:超人邦頻道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為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3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70年產權到期會自動續期。40或50年產權到期後不想使用將由****,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限,獲得批准後,補繳土地出讓金。如果申請沒有批准,那麼國家也會對房子的殘餘價值做相應的經濟補償。
4樓: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這個就不用煩神了。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
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5樓:二姐聊保險
土地使用權是70年,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到期後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
6樓:
房屋所有權是沒有到期一說的,土地使用權有70年期限,但到現在為止還很少出現土地到期的情況,土地部門也不知道到時候怎麼辦,估計還是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續期吧
7樓:小洋說財商
70年產權是指的土地使用權,而房屋使用權是永久的,到期可以自動續期
8樓:聊房居
分享房產知識中關於房產產權方面的相關規定,使大家能清楚自己的房子到了產權期滿後可能是個什麼狀態,該怎樣來面對這樣的問題。
9樓:沐沐生活小技能
地是國家的,房子是你的
10樓:歐陽一鵬律師
您好,根據國家規定,70年產權到期後,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房子的土地使用許可權滿了,可以選擇去相關部門延長土地使用許可權,具體的做法是由所有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另外一種情況是國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這種情況一般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類似於用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一、房屋產權70年到期怎麼辦
在買房後,我們會得到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其中房產證表示我們的對房屋的永久所用權,只要居住的建築物在,那麼我們對該房屋就有所有權。而土地使用權證只是表明我們房屋下面的土地擁有使用權,這種使用權通常只有70年,如果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了,我們該怎麼辦呢?
1.國家要收回土地:如果國家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房屋業主可以向國家申請一定的補償。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便會由國家無償地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2.國家無需收回土地:如果國家不需要收回土地的,應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①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②交納土地出讓金。該出讓金的**通常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
在不同型別的土地上面修建房屋的,此時對應的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不過這並非是指房屋的產權,畢竟購買了房屋之後,那麼所有人就是享有永久產權的,而這裡的使用年限是指對房屋下面土地的使用年限,畢竟我國土地是屬於國家和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在房屋產權70年到期之後,需要續交土地出讓金才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百一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房屋產權期為七十年
房子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處理
12樓:華律網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
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的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3樓:周蔣周蔣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我正在飛速編輯答案,請稍等我一會兒哦!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如果對我滿意的話,可以給個贊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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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上官三雲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子產權到期後可以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70年產權房和40年產權房的**無法直接換算,主要還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綜合因素,如果40年產權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格的。
15樓:美搭小月初
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應該怎麼辦?
16樓:二姐聊保險
土地使用權是70年,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到期後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
17樓:聊房居
分享房產知識中關於房產產權方面的相關規定,使大家能清楚自己的房子到了產權期滿後可能是個什麼狀態,該怎樣來面對這樣的問題。
18樓:沐沐生活小技能
地是國家的,房子是你的
19樓:東海帝皇
回答《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
■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
專家:暫未明確
有減免可能
虹口法院民事庭法官曹豔梅表示,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權法的規定,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分別作出了規定。
對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這意味著兩個資訊:
■ 一是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 二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暫未明確,有減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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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樓:蝸牛淘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對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這意味著兩個資訊:
一是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二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暫未明確,有減免的可能。
不過不管是物權法還是民法典,對續期收費問題還都沒有明確說法。對於自動續期的期限如何規定,是否繳納費用以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等問題,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房屋產權到期了房子怎麼辦?
在我國,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房子產權一般指的是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以及業主對房子的所有權,如果你是住宅產權到期了則大可不必擔心,按照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住宅產權包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屆滿之後是自動續期的。如果不是住宅,則要按照具體的法律規定辦理續期。法律依據 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房屋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 房產產權年限到期後該怎麼辦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應該怎麼辦?土地使用權是70年,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到期後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 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 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
關於房子產權歸屬問題,關於房屋產權歸屬問題
看是站在親情的角度還是法律的角度看這個問題 親情上來說,要了房子就會和母親弟弟翻臉,而且看樣子母親也知道理虧,只是拖延並沒說一定分一半給弟弟,也許弟弟家庭條件不好,老大在外面也沒有時間照顧,母親也是打算和弟弟一家過日子,所以有一點偏向弟弟。可以協商老大支援一部分錢給母親和弟弟,把房子要回來,這種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