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動手打架屬於違法行為。若致人輕傷或者重傷,則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致人輕微傷的,則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勞動者在追索勞動報酬時,不宜採取過激、違法行為,應當採取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權益。追索勞動報酬方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行腳僧闖天涯
這個事不能動手 本來是你佔理 一動手就說不清了如果你和老闆簽了合同這是法律問題,如果沒簽只是口頭協定這是道德問題。
法律問題好說 道德問題難辦
還有既然不給你工資說明這個老闆人品不行,所以就走法律途徑吧再說你咋還報110呢 那是**部門
你說你交的稅多還是你老闆交的稅多,親孫子外孫子待遇能一樣嗎 哈哈!
我建議你如果欠的不多就到處宣揚老闆欠你工資的事 讓它的社會聲望降低,他會拿錢封住你的嘴。如果欠的多了就找記者來「**」讓他從乙個地方的小問題變成乙個社會環境的大問題「嘿嘿」。或者去打官司 當然你要思考清楚,打官司可是挺拼家底啊 而且執行起來困難並且慢 一般工人靠不起 而且還有本地外地之分挺麻煩的
好了 你自己考慮吧
大家好,我是個農民工,前些天我工友去給老闆要工資,發生語言衝突,他們打起來了。聽工友說是老闆先罵他
3樓:愛答題的新人
有不少的惡老闆,就想著別人給他打白工,像這種情況,你去討薪也不一定給你,就算打人了,也不一定要回錢來,還可能別對方反告報警。所以,這時候,可以申請勞動部門仲裁,或者去法院告他。只有正道無能為力了,再想別的辦法。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申請仲裁。
不要採用不合法的手段或自行討要工資。通常是要不到的
老闆不發工資,我把老闆給打了,一般法律 上怎麼定罪?
5樓:能逆睹也
不管定什麼罪,只要人沒死,你就出去躲躲。過段時間還不給錢,再去打他!有錢的怕沒錢的!他的命比你的命值錢。
6樓:匿名使用者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7樓:貓掌號
樓上那位15級的大哥,夠勇猛的啊,都知道出去躲躲,就沒想過躲不掉被抓到什麼結果?如果立了案,躲一輩子都躲不掉。
不知道你那老闆傷到什麼程度?輕傷以下,加上你老闆有過錯,不會認定為犯罪(故意傷害罪)。 會承擔民事責任,醫藥費、誤工費等。
8樓:匿名使用者
看受傷程度和傷殘鑑定。不發工資可以走其他途徑解決啊
9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在被鑑定在輕傷以上的,一般定性為故意傷害罪;他不發工資屬於民事上的事情,但如果是有錢故意不發,你可以報警,因為最近出的司法解釋若故意不發工資的,要負刑事責任的。
2.若打傷他除醫藥費之外,還需要傷病期間營養費和誤工費等;
3.關於能否證明是不是你打的,要老闆提出證據,如人證或你自己承認的口供等。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造成被害人輕傷以上傷情的話,要承擔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未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一般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被害人經濟損失的,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做法 哎。。。 錢你是別想拿了 準備倒貼吧
老闆不給工資沒簽合同,老闆不給工資,沒簽合同,怎麼討要工資
有用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不發放其工資的,勞動者是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的,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 本人身份證 用人單位全稱 負責人姓...
兼職不給工資怎麼辦,做兼職老闆不給工資該怎麼辦
你好!做兼職也是應當有工資的,只要形成了勞動關係,那麼就是應當有工資的。如果單位不給發工資,首先要先協商,協商不成功就收集勞動證明去勞動局投訴!您可以看看下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 如果是在校學生做兼職的。由於在校大學生不具備勞動關係主體資格,不能成為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所以與雇主不是勞動關係,而是...
我辭職半個月個老闆壓著工資不給走怎麼辦,向
你辭職要是按照正常的勞動法規定的流程辦理的,那要是老闆還不給你工資,那就是非法的了,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支付,也可以直接去勞動局去投訴的。還有這樣不要臉老闆。直接去民政局告他 回答12333勞動保障 免費法律諮詢 服務內容 一 接受全省勞動保障業務舉報 投訴 諮詢 二 提供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障方面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