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隔空相思劍
首先,因為你中途簽過合同,雖然未寫明年限,但可以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不可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要求雙倍賠償。
其次,因為你的離職時自願離職,與公司是否有違規行為是無關的,公司的違規行為並不能必然導致你必須離職的結果。因此也無法要求賠償。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離職就好,想打官司獲得賠償的話成本高,也沒有太好的理由和依據。
2樓:
你05年12月單位為你辦過社保,說明你當時就知道了。現在再仲裁05年的社保,恐怕已經過了1年的時效期了。此事仲裁不會受理。05年的社保只能向勞動監察舉報。
05年勞動合同法還未實施,也不能要求2倍工資。
到現在還有什麼違規的,不正當的嗎?你舉報08年前的這2個問題,沒有補償。但社保費還可以要求勞動監察為你追繳。
3樓:彩律師
1、未繳納的保險,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2、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不能主張2倍工資差額,2023年之前更沒有依據。
3、如果因為公司的原因辭職的,如果離職的原因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關於勞動合同未到期被辭退的賠償問題
1,勞動者因欺詐 違法違紀等事項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 被辭退的,單位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勞動者因個人原因不能勝任工作或者勞動合同訂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事項 勞動合同法 第40條 被辭退的,單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或者支付乙個月工資做為補償,另外需要支付經濟補...
關於勞動合同賠償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區別?分別在什麼情況下適用?
自己辭職的時間段兒不需要付補償金。只需要付正常的工資就行了。後乙個時間段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在續約。也不需要付補償金。只需要付正常工資。但是如果在合同期內公司解聘對方。就需要付補償金。補償金的標準是每滿一年付乙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算。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有專門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
關於合同的問題
房屋屬於不動產,因登記在你哥哥名下,如果你哥哥發生債務問題,其財產不足於清償,則會牽扯到的房子。你與你哥哥簽定的協議,不能對抗協議之外的第三人。1 勞務派遣的話,那你們應該和勞務派遣公司有乙份合同,再和實際工作的公司有乙份合同 2 您說的繳納申請是否容易得到,我不知道,也許這就是畫餅 3 提成肯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