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1全部能 ,必須開解除合同關係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1.如果你不同意,按法律規定這種情況如果你離開公司不能獲得賠償。
2.如果離開公司應該給開離職證明
3樓:梁華成律師
可以要求其支付經濟補償,協商不成的,直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
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開離職證明。
關於離職工資的問題,關於離職 工資的問題
你說的情況來看,是這樣的 1 公司讓你們辭職是一回事,可以像你說的不幹,你就是單方面被辭退,需要給予你經濟補償金,補償金具體多少,要看實際的情況 2 要不要做和你被辭退沒直接的關係。你可以不簽這個承包管理合同,如果因為你不籤公司辭退你的話根據你入職時間,補償兩個月工資 現在是公司沒有辭退你們,你們如...
關於離職合同,關於離職與合同法的問題
112333束脩 1首先必須明確你和用人單位是勞動關係,還是承攬關係。如果證明是勞動關係,依據相關的勞動法必須支付你工資,且不得低於城市最低標準。2其次,你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提出離職。正式員工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遞交書面離職申請,建議你用ems 司法認定,拒收也視為送達 給法人寄送...
關於工傷私了賠償,關於工傷私了賠償問題
工傷私了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處理工傷的方式,私了的賠償專案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待遇的規定,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在上述數額的基礎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最終的賠償數額以及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