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競業禁止協議怎麼籤?

2025-02-21 07:35:29 字數 3337 閱讀 9427

1樓:個洋娃娃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要分別從社保相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法》兩個方面來分析。

在這之前,先說下觀點,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候,肯定不能約定「工傷保險自理」的,因為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從社保相關法律法規來談我們都知道,用人單位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用任何藉口來推脫這個責任。所以說,只要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就必須要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

社保目前有「五險」,分別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後續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會合併為醫療保險,也就是以後叫「四險」。工傷保險是其中的一部分,所以公司必須要依法繳納,而不是把責任推脫給員工。

從《勞動合同法》角度來談《勞動合同法》中對簽訂勞動合同的條款有了詳細的要求,除了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可以和員工進行一些其他的約定。但也有明確規定了這兩條會導致勞動合同部分無效,而「工傷保險自理」的條款剛好觸犯了這兩條:

1、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很明顯「工傷保險自理」這種字眼就屬於這類情況,用人單位免除自己責任,損害了勞動者應該享受的權利。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因為用人單位有這個約定,也是說,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而繳納社保又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所以這就明顯違反了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不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傷保險自理」的條款,即便員工同意簽字也沒用。而且對用人單位來說,如果沒繳納工傷保險,但員工又發生了工傷,那麼所有的責任將會由公司承擔,所以綜合評估,還是要繳納。

2樓:史蒂芬斯

首先需要一定的保密協議機制,同時簽署禁止協議,也只是為了讓員工能夠一心一意的工作,讓他們專心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

3樓:天悅

首先要注意禁止協議的物件,範圍,違約的責任條款,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在簽訂之前一定要多加註意,不然很容易引起糾紛。

4樓:過法國法國和

競業禁止協議要注意以下幾點: (1)內容上應對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都加以規定,(2)應在合同中寫明確商業秘密的具體範圍,且不得將該行業的一般知識、技能或員工因工作而累積的專業技能都歸入商業秘密的範圍。 (3)限制從事的競爭性行業或單位必須確定應在合同中列出。

4) 期限最長不能超過3年,(5)合同中不僅必須約定補償,而且還應該明確補償的數額或計算方式、支付方式等對數額的確定。而且必須予以支付不然合同無效,補償一般是根據工資按不利計算的,地區不存在差別。

沒簽勞動合同競業限制有效嗎

5樓:譚玲春

法律分析:沒簽勞動合同存在競業限制,競業限制協議有效。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唯局肆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指轎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臘畢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競業禁止協議和勞動合同有什麼不一樣

6樓:覃永雄

一、1.競業禁止協議裡寫到不能在與甲方(企業)及其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公司就職,包括但不限於a公司、b公司等。那如果是協議裡沒有提及的公司,如c公司,確實有競爭關係,這個禁止有效嗎?就算給了補償金,有效嗎?

因為協議裡有「包括但不限於」。答:你好,禁止協議是基於企業的技術商業秘密保護圈定的,因而任何相關的企業設計本單位的商業技術秘密的是有效的。

但是同樣子該協議也是約企業的。在單位解除您的勞動關係後還是需要對應的經濟的補償金的。2.離職時未明確提出要給補償,如果離職後乙個月內原企業發現員工去了競爭對手公司,是否有可能立即發放補償金,然後說協議生效,要求員工離開競爭對手蘆備公司?

這個法律上會支援企業嗎?答:你好,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有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3.沒有給補償,但原企業是否有可能以涉嫌洩露商業機密起訴員工?因為即然有競爭關係,所以必然會知道一些對競爭對陪兆毀手有利的資訊,比如客戶資訊。答:

關於客戶資訊不能定義為保密內容地的。並且您必須是高管、技術、其他保密義務的人,一般員工是不會的。4.離職時企業要求員工簽署新的競業禁止協議,原競業禁止協議還未到期,員工可以拒籤嗎?

答:如果離職不需要在簽訂。簽訂的,單位按月補償您。

5.如果競爭對手公司的名稱在競業禁止協議裡出現,原公司也給了補償,如何避免原公司要求賠償,以及避免法律糾紛呢?答:一般此類賠償是沒有嚴格的錶針,一方舉證也比較艱難,基本不會猜殲通過法律來解決。

如果確實有擔心的,變更公司主體名字或者協議協商可以試試。

競業禁止協議可以不籤嗎 -勞動合同

7樓:範玲玲

法律分析:競襪指業禁止協議是本單位保護其商業秘密不被洩露的手段,但是,這不是強制性規定。從本質上講,它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員工可以選擇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

此枝亮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單方面解僱員工的6個原因中,沒有不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就可以被解僱。用人單位不能以員工未簽署競業限制協議為由解僱員工,否則將構成非法解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告搭配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可以不籤競業協議嗎?

8樓:孟照娟

法律分析:當事人可以籤競業協議,也可以不籤競業協議。因為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隱高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所以不是強制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胡攜亮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褲寬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討薪,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怎樣討薪

農民工作為弱勢群體,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普遍盛行。但是很多農民工苦於並沒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敢理直氣壯地討要工資。那麼,農民工沒有簽訂合同怎麼要工資呢?1 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 有工會的,可首先向工會反映情況,通過工會與用工方進行交涉 若單位還沒有成立工會組織,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協商要求 ...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簽訂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首先,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其次,勞動合同法 的第7條至第11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了相應的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

勞動合同地點變更有賠償嗎,在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公司變更工作地點違規嗎?

勞動合同地點變更屬於勞動合同變更,若地點變化較大的,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方可,勞動者不願前往的,這種情形通常屬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