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辭退
1樓:律言說法
員工如果是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能直接辭退。對於具有嚴重違紀等重大過錯的員工,公司可以高物單方面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係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友念盯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好和合同無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以違反規章制度開除員工要經過什麼程式
2樓:孫健
按規定,發現員工有過錯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過,有些不正規的公司,為減少公司的財政負擔,或是想獲取其他利益,便找個藉口開除員工。為避免承擔經濟補償,又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員工。
不過,以違反規章為由開除員工需要遵守一定程式。
一)實踐中,公司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員工時要遵守以下程式:
1、弄清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事實,比如員工違反勞動紀律,上班期間開小差等,並要為此收集證據。
2、公司主管人員要根據事實,提出開除處理意見。
3、公司方面要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者經大會討論,確定是否開除員工。
4、做出開除決定後,到勞動部門備案開除處分決定。
7、做出《開除通知書》後,需要直接發給員工。
8、轉移員工檔案。
二)另外,公司既然要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而規章制度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公司規章必須合法合理;
2、公司規章必須經帆灶纖過民主程式制定;
3、公司規章必須經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因此,如果只有公司自己知道的規章制度,那麼便不能以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並且公司要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辯橡法態仿律後果。
一、要求員工上班交手機違法嗎。
1、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有要求勞動者上班期間交手機,下班後退還手機的,公司的行為是合法的。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能直接辭退嗎
3樓:毛安妮
想要直接辭退員工還不給補償,規章制度得滿足幾個條件:
第一,您這個規章制度在制定過程橘叢友中必須有員工參與鄭山,經工會同意而且得向員工公示;
第二,得提前告訴員工,不能在犯錯以後再拿出來;
第三,內容得合法,法律規定一週圓槐至少休息一天,你要求七天這本身就是違法的。
所以總結一下,規章制度必須制定程式合法,內容合法提前告知員工,否則違法辭退員工就等著經濟賠償吧。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理由辭退員工
4樓:
摘要。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您的問題,在法律角度為您分析的結果如下:企業以違反內部規章制度為由解僱員工是合法的。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由於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單方面制定的,而「嚴重違反」又具有模糊性,因此該條法律容易被用人單位濫用。對「嚴重違反」的界定應充分考察勞動者的過錯程度,審查勞動者的行為是否導致勞動合同難以繼續維持,從而限制用人單位過於簡單草率地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您的問題,罩枝在法物野敏律角度為您分析的結果如下:企業以違反內部規章制度為由解僱員工是合法的。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但是,由於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單方面制定的,而「嚴重違反」又具有模糊性,因此該條法律容易被用人單位濫用。對「嚴重違反」的界定應充分考察勞動者的過錯程度,審查勞動者的行為是否導致勞動合同脊凳難以繼續維持,從而限制用人單位過於簡單草率地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首先,有關部門應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合法性、瞎帶模合理性進行全面審查。在制定程式上,應融入集體協商或工會討論的民主程式,並向勞動者公示。
因此,內容或制定程式上存磨緩在缺陷的規章制度不能作為審理案件的依據。其次,對「嚴重違反」的界定應充分考察勞動者的過錯程度,審查勞動者的行為是否導致勞動合同難以繼續維持,從而限制用人單位過於簡單草率地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再有,應與《工會法》等法律相結合,考慮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徵求了工會意見等因素,認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行滲關係是否為不當解除。
企業如何利用規章制度辭退違紀員工
5樓:羅光飛
法律分析:企業先將規章制度告知給勞動者,仍然存在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企業未頒佈相關規章制度便惡意辭退勞動者的,應當以經濟補償為基礎支付雙倍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態答。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帆高慧項規定的情形念亮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以馬上開除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9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個解除指的就是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理解這一條款我們還應注意三點。第一點 用人單位制定了規章制度,且該規章制度是合法的,包括內容合法和程式合法。內容合法,指內容不違反法律 法規規定。程式合法...
公司規章制度
小公司管理制度 1 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遲到 早退 2 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不得故意誤簽上班時間,必須本人親自簽到確認 3 工作期間內不得竄崗 閒聊 玩網路遊戲 網路聊天 利用公司 打私人 吃食物 聽 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 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
管理規章制度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管理規章制度在公司中的作用
企業的行政規章制度是用來規範企業員工的行為規範,樹立企業的形象,規範企業行為的作用。管理規章制度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 管理的好快 無非就是對乙個企業有多多效益。所謂的就是人才 找個好的企業管理人員不如找個懂的企業管理人才。如今的市場如同戰場一樣 要有敏銳的目光和精明的頭腦。礦企的話就是質量過關.安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