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講的意根是什麼啊大乘佛教認為意識是從第七識意根,而小乘佛教認為意識是從心所依處心臟產生的,如何理解?

2021-03-05 21:52:33 字數 5405 閱讀 6620

1樓:y心靜如水

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 ..... 這就是佛教經典裡說的六根。

眼是視根,耳是聽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觸根,意是念慮之根。根者能生之義,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幹,識依根而生,有六根則能生六識,亦復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識,各有其界限,不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識,並不能生耳鼻等識,餘可類推。

一眼根謂眼能於色境盡見諸色。瑜伽論云。能觀眾色。

二耳根謂耳能聽聞眾聲。瑜伽論云。數由此故。聲至能聞。

二鼻根謂鼻能齅聞香氣。瑜伽論云。數由此故。能嚐於香。

四舌根謂舌能嘗於食味。瑜伽論云。能嚐眾味。數發言論。

五身根謂身為諸根之所依止。瑜伽論云。諸根積聚。

六意根謂意於五塵境界。若好若惡。悉能分別也。

2樓:

【意根】   (梵mana-indriya,藏yid-kyi dban%-po)   (一)六根之一︰指知覺器官所有的知覺能力,亦即掌管知覺作用的心。在十八界中名為意界或意根界。依《俱舍論》卷一所述,此意根雖非離六識而另有其體,但十八界中所以另立意界,是因前五識是以眼等五根為各自之所依,第六意識別無所依,為成此依故說意界。

但俱舍等小乘家不許六識俱轉,因此,六識中的任何一識起時,是以無間滅的六識身之一為等無間依。所以,前五識是以無間滅的意及五根為所依,第六識唯以意根為所依。在唯識大乘方面,因允許八識俱轉,所以,八識各以自類為開導依,第七末那識是第六意識的近所依,因此,特名之為『意』。

  (二)二十二根之一︰指六識界與意界的七心界。如《俱舍論》卷二雲(大正29·13a)︰『意根通是七心界攝』。   日前有位友人拿了一本從信法師的著作《阿含經的疑難》(圓明出版社2023年6月第一版第一刷93頁),有論及意根,其解釋如下:

「色身是心識所依之根,色身就是心識之根,簡稱為意根」、「意根的內容有眼耳鼻舌身五根,五根一一是意根之部分……,若要指出意根之所在,惟有全稱眼耳鼻舌身意。若一定要指出意根的話,色身活生生的生命就是意根,色身若壞即是意根敗壞,命也盡。」 略辨:

如是說全部色身即是意根了,而意根即屬色法了,言下之意謂無色身即無意根了,因如是所說色身若壞即是意根敗壞,命也盡。但事實上非如是所言,如三界中之無色界天人,是屬無色蘊無色身之天人,也稱為有情,其也有意根,命未盡了,只是無色身爾,常劫處於定中,屬無色身之天人。因此意根非是色法,屬心法,但為與意識有所區別,乃取其音譯為末那,即是大乘法之第七識意根末那。

  阿含經常雲:「意法為緣生意識」意根緣法塵而生意識了別,意根是意識的俱有依,若無意根緣法塵,便無意識了,因此在五無心位中(昏迷悶絕、睡眠無夢、無想定、滅盡定及生無想天),是無意識而有意根的。   意根的特性 是恆審思量,處處作主,有覆無記,是遍一切時、遍緣一切現法,且只緣現境,不緣過去、未來之法塵境;因遍緣一切現法的緣故,所以了別慧差,只與十八個心所法相應,因此,緣法塵需了別時,即轉生意識加以深細了別。

而意識是意根的工具,其特性是審而非恆,審察犀利,與五十一心所法相應,緣現境、過去境、未來境之法塵,如回憶過去,展望未來,皆是意識之作用,但不遍一切時,於五無心位中即斷,不能同時遍一切法,只能專注一二法,而加以深細了別。如上課時只專注於眼所對之色塵,與耳所對之聲塵上;閉著眼睛走路時只專注於耳所對之聲塵,與身所對之觸塵上用心了別,不能同時遍五塵,何況同時遍一切法。又如不小心手被割傷時一定會痛,但如果意識專注於其它事情上用心,則意識便忘了手痛的覺受,但手痛還是在的,只是意識不在其痛上用心而便忘了手痛;如意識專注在此手痛上的覺受,則會覺得手會越來越痛。

由此可知意識不會像意根一樣同一時間而遍緣一切現法,以上略說意根與意識之差別。   《雜阿含經》三二二經云:【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如世尊說:『眼是內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

云何眼是內入處?」佛告彼比丘:「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眼,不可見,有對。

」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說。復白佛言:「世尊!

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不廣分別,雲何意是內入處?」佛告比丘:

「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如是說前五根(指淨色根、勝義根,非言扶塵根)是內入處,不可見,有對。如眼對色、耳對聲、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

而意根非是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如是言「意根如心意識一樣非是色法」,以此證明意根乃心法,為何無對呢?因意根普遍執著一切法,無如前五根而有所對應之塵相,而此心體的存在,亦非凡夫所能自己加以檢查核對,故名無對。

  於平時又如何體驗觀察、證知意根末那的心行呢?如人深睡無夢時,以羽毛輕觸其臉,其人即會以手抓搔癢,及深睡時因睡姿過久發麻,而翻身變換睡姿,此現象乃因睡眠時意根仍遍緣一切現法,透過前五根所對五塵而生的法塵而起作用,令意識現起少分而運作之;亦如醒時「明知不可為而被習性控制所產生的作主心行」─身、口、意微細剎那作主之心;即如明知此事不可做而決定做之作主心、此事不可說而仍說之不可控制性,即是意根之遍計執性。亦如喜歡攀緣六塵境上之境界受,如眼見喜好之色塵境便不由自主的多看幾眼、喜好**者口中便時常哼唱著弦律而不自知;亦如老人獨坐時似無意識的抖腳,或如年輕人以手旋筆之動作而不自知,都是因習慣之養成後,意根又喜歡攀緣六塵境上之境界受的結果,以茲體驗而證明意根末那之心行。

  由上可知意根絕非如從信法師所言:「要指出意根之所在,惟有全稱眼耳鼻舌身意。若一定要指出意根的話,色身活生生的生命就是意根,色身若壞即是意根敗壞,命也盡。

」色身若壞時,意根末那是不隨之敗壞的,乃隨業力牽引,隨所生所繫,於三界六道中往生,過去世中之意根染汙習氣也帶至未來世中,直修至俱解脫阿羅漢,入滅盡定(滅受想定)時,意根末那會少分的消失,意根的五遍行─觸、作意、受、想、思心所,滅了受想兩心所,而入滅盡定,意根還有少分繼續存在。入了無餘涅盤時,十八界俱滅,意根末那則是永滅無餘。   以上略辨從信法師對意根之誤解。

擴充套件閱讀: 1 《法蘊足論》卷十;《阿毗達磨發智論》卷十四;《大毗婆沙論》卷一四

四、卷一四五;《俱舍論》卷三;《俱舍論光記》卷一~卷三;《成唯識論》卷十。開放分類:

大乘佛教認為意識是從第七識(意根),而小乘佛教認為意識是從心所依處(心臟)產生的,如何理解?

3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的已經說的不錯了。

只做一些補充好了:

第六識的作用發生是來自第七識,但絕不是從第七識中生出的第六識。換句話說,第六識的能用、所用與第七識無關,可是第七識卻「指揮」著第六識。但這也只是凡夫的一般情況下的規律,不是必然和應該的。

佛門修行中就有針對第六識、針對第七識、針對第八識等等的修法,原因就是上面說的。如果是必然的規律那也就不需要也無法修了。

對於「心臟」的說法,個人也無法苟同。一般看到這樣說法的情況都是那些自詡文人的文化群提出和鼓譟的。他們對於其真實性及合理性一般都是不加深究的,甚至連原文都沒看過通讀。

這樣的文人提出的觀點還是不要被誤導才好。

4樓:帥帥的良

小乘只有研究到第六意識,沒有第七,第八。

根據《大乘百法明門論今註》

肉團心——梵語汗慄馱(hrdaya),又譯為紇哩陀耶,略稱為肉心。即凡夫肉身五臟中之心臟,乃意根所依之處,由八瓣肉葉所組成。

據瑜伽師地論記卷一上載,阿賴耶識初受生時,其託處即為肉心:若識舍離肉心,人身即亡。

關於:六種心(此依窺基大師百法明門論解):

1.集起心——這單指第八識,以第八識能集諸種子,而起現行,故稱第八識為集起心。

2.積集心——這指前七轉識,以前七識能薰且積集諸法種子,故稱前七識為積集心。(又第八識亦可稱為積集心,以其能含藏積集諸法種故。)

3.緣慮心——以能緣自分境故。

4.識——或識心,即了別心,以識即了別之義。此指前六識,因前六識以能了別為主。

5.意——此指第七末那識,以第七識恆審思量,故名為「意」。

6.心——此指第八識。在佛經中,亦常以「心」指第八識,或稱第八識心,而以「心、意、識」表示(或代表)第

八、第七、及前六識。

在此必須說明乙個佛教名詞的複雜性,在此很容易誤會的就是「意根」

意根至少有2種意思,1指六根中的意根,上文中所說的意根即是此類。根據唯識經論,六根中的意根乃依附於肉團心之附近。非整個心臟。

又,佛於經中所說之六根之根乃指淨色根(神經系統),如眼根為例子,眼根並非指眼球,而是類似今天說的神經系統,即視神經。

又,經論中又說,由於第七末那識是第六意識的所依,因此也稱第七末那識為意根。

譬如乙個倉庫,放**就叫金庫,放**就叫銀庫。今天末那識為第六意識所依,因此稱第七識為意根。

還有,我們常說:六根對六塵生六識。

所以,【根】、【塵】、【識】,千萬不可混淆,尤其在這裡六根中的意根和第六意識很容易混淆。

記得!【根是根】,【塵是塵】,【識是識】

六根中的意根,依於肉團心附近。這是【根】

第六識依於第七末那識,故末那識為意識之根,這是指【識】

這裡,如果不說明,就很複雜,把根和識混在一起,而且又都叫【意根】名詞一樣,往往就會一頭霧水。也難怪你看不懂,因為名詞一模一樣,只是意思不一樣。

再說的透徹一點,我們說六根中的眼根,耳根……等到身根,你都不會糊塗,因為這五根所依之處是色法。眼根指眼神經,鼻根指嗅神經,乃至身根指觸覺神經。但是唯獨意根,你卻不知道在那裡?

經論中告訴我們,他依的地方就是肉團心附近。還有當你在研究這個問題時,先不要把這個過程完成,什麼過程呢?【根對塵而生識】,你就先不要去思惟這個完成的過程,你先思惟,在這個過程開始前,六根是什麼,否則,你一來過程,又把意根和意識混淆起來。

先把他們都羅列出來,你就清楚了。

再重複一次,六根中的意根 依肉團心附近,非整個心臟。乃其一部分。

意識乃依第七識為根本,故第七識名為(第六)【意】(識)生其之【根】

「第六意識」:此識系依於「意根」,而了別法塵,故名為「意識」。意識依於末那識,以末那識為其生起之根,而「末那」又名為「意」,故第六識即以其所依之意根為名,稱為「意識」。

(又,也因為末那又名「意」,所以也常稱末那識為「末那意」。)第六意識不但其「所依之根」不是實質的色體,而且其「所緣之境」 ,也不是實質的色境,所以也和前五識所緣的五塵(色、聲、香、味、觸)之有實體不同。因第六識所緣的,是「前五識落謝的影子」,故非實物。

當前五識了別五根所攝的五境時,是第一念了別;然而這第一念了別,只是了別五境的當體,因此雖有「了別」,但並無「分別」 。前五識了別之後,第六意識再於第二念,緣前五識落謝的影子,而起分別。因此,前五識的了別原屬「現量境界」 ,而第六意識於第二念的分別,卻馬上轉這現量成為「依他」及「遍計」的妄想。

例如,前面有乙個人,我們現見其人,於第一念間,眼根攝取其人形像、而生眼識(根、境、識三和合),於是了別「這是乙個人」、並能了別系男人、或女人,然而並無進一步的了別。但於第二念,意識便依據眼識所落謝的這「人」的影像(亦即,眼識所「輸入的資料」),而加以更進一步分析、分別,例如此人(或男人)是胖還是瘦、是高還是矮、是醜或是美、是東方人或西洋人等等,乃至於第三念,更再依第二念中分別所得的資料,又緣第七識(通過第七識的我執我見).而作種種「價值判斷」,並且依之而生出愛憎、取捨之情等。因此,我們的一切妄想分別,幾乎都是由第六意識所造。

然而,第六意識雖然能造作種種妄想分別,為生死本,但相反的,在修行時,也仍要依意識能「遍緣一切」的功能,而作種種正思惟與觀想,因而漸漸熏習、薰修,轉染為淨。因此,意識「為染淨依」:染法固然是依第六意識而起,淨法也須依意識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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