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釣魚佬老頭
1、如果沒簽勞動合同責任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簽了勞動合同,期限不滿辭退你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就屬於違約行為,據此你可以主張兩項合法權益:
第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退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如果單位不賠,通過仲裁解決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按應付上述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樓:
按照法律規定,第一應該把你所有應得的工資發完,包括應該交的保險。
第二,工作半年的,額外補償乙個月的工資。
第三,就看你勞動合同上還有沒有額外的約定補償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籤什麼合同來嗎? 有的話看看合同上怎麼說的。如果公司違約當然應該是賠償的 。
沒什麼合同的話 ,並且給你付清工資了,那單位當然就是想炒誰炒誰了。。
4樓:黃生
被炒了怎麼會要賠償呢。。是不是你沒領到半年的工資啊。如果是這樣可以去勞動局投訴的。
工作半年多被炒,按勞動法應該如何賠償?
5樓: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
3、如果單位扣押你工資、押金、年終獎等,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可以一起申請;
4、蒐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裝(有公司字樣)、工作證、工作牌、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等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7樓:法律快車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當然這個前提是用人單位沒有法定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有法定理由是可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霸氣航行天下
如果是無理由解除勞動合同,那就是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確定你是在給老闆個人打工還是給老闆的公司打工,如果是個人就不適用勞動法。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請求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沒有辦理社保可以要求補辦補繳社保(但是一般情況下,仲裁回裁給你,但是好像是沒有開戶就補不進去的)。
他將你辭退,就要看原因了,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就可以申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如果不是違法解除的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
希望可以幫到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給老闆工作還是給老闆的公司工作,不一樣的。
給老闆個人工作屬於僱傭,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給公司工作的話,你去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以後,還有第42條吧,還有第48條吧大概
簽了3年合同,工作滿一年以上被炒,公司按規定要怎麼樣賠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說現在沒事做,不需要那麼多人就炒了回答:
如果裁員的程式上存在問題,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條就是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處理。47條就是上面說的賠償標準。
未提前通知是否要多賠償乙個月的工資?回答:
是的,原則上他要提前30天告知你解除合同,但是你還得給他幹30天,他也可以給你1個月工資叫你立即走追問:
根據《勞動合同法》單位未到期解除勞動合同除了員工有重大過錯情況下,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發條如下: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員工被"炒",公司如何賠償?做滿一年賠多少?滿九年或十年賠多少?
12樓:深圳張勇律師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 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加班工資的情況,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的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違法解除賠償金的標準則是按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3樓:蘇州吳新玉律師
如果是合法開除則沒有任何賠償,無論多少年;如果是違法開除,工作滿一年單位要賠償兩個月工資,最多不超過24個月。蘇州吳新玉律師免費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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