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辦理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即可。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網搜志航老師
你好可以再和廠裡說說,不行就去勞動局諮詢下吧
公司放假如果我辭職公司會賠償多少錢
如果是主動辭職,一般沒有什麼賠償金 除非你與公司協商賠償事宜,或者公司拖欠你工資的,那麼才能可以向勞動局申請賠償鑑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 1 違反 勞動法 和合同約定,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
我辭職了主管故意刁難我,勞動局可以管嗎
您可以看一下勞動保障法,那裡面有相關的規定,最好是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諮詢一下,這是專門管這個的 人際關係上的問題勞動局不管的 就好比故意找茬什麼辭退你,你有理由勞動局就管你,但是故意給你小鞋穿折騰你公升職降職,勞動局是不會管的。怎麼辦就看你怎麼處理人事關係,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你沒權利在下層就要忍受...
今天被我爸批了一頓,說我放假了天天在家裡玩電腦,無所事事!但是我想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但是不知道做
樓上說的對,幫家人做做家務是正確滴,然後多跟爸媽聊聊天啥的,當然你也可以培養下興趣愛好,天天玩電腦確實浪費時間呢,畢竟還小,做有意義的事能讓你開心的事。要不去兼職,進入社會體驗下,如果貪玩也要有貪玩的技巧,比如去學打籃球,踢足球,打桌球,打網球保齡球,攝影,徒步等等等,數都數不過來,再退一步,就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