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正式勞動合同應該一式三份,乙份公司留底,乙份你拿著,還有乙份是去人社局勞動用工那裡去做手續,備案。
合同籤的是5年,試用期可以是6個月,這個合法。
試用期內一般正規公司也是不交社保的,正常的操作是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做好用工手續(勞動人社局備案電腦裡有顯示)。等你試用期滿後,再開始繳納社保。如果你試用期做不滿,單位幫你補交,做幾個月交幾個月。
這個是最正規的。
如果試用期3周內提出辭職,5險一般情況下沒交,但也要和公司協調,因為用工手續已經做了。人社局電腦裡已經有顯示了。
試用期拒絕放人,這個是違法勞動法的。如果真的這樣,說明這個公司不是正規公司,那麼前面說的都是廢話,這個不正規的公司在你進去後的1個月內肯定不會幫你辦理用工手續,人社局沒記錄,自然也沒給你交保險,對於這種情況,你只要不要工資了,立馬可以走人。
2樓:網友
1、正式合同按合同法規定是一式三份:公司、員工、社保備案。現在很多公司都是一式兩份了,社保備案的基本形同虛設。
2、試用期6個月籤5年合同是合法的(勞動法規定三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可以有最多6個月的試用期了)
3、勞動法規定社保應該是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給員工辦理保險,不過現在很多單位會在員工轉正只有補交試用期的保險(不合法但是一般不會過多追究)。公司給你辦理社保就會產生社保號,很快的。
4、勞動法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員工離職後公司按法律規定應給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轉出手續(如果試用3周內,公司可能還沒有給你買社保呢)
5、同第4條,試用期解除勞動只需提前3天提出,公司不能拒絕放人。
6、如果和公司有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申請勞動仲裁一定要拿到足夠的證據。
3樓:璩長星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且業績保證書一般沒有法律效力,給職工支付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樓:網友
一、《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勞動部門備案早已不是必備程式)。
二、合同期限五年試用期六個月符合法律規定。
三、社會保險從用工之日起繳納,無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試用期補繳社保違法)。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四、勞動者乙個月內因為不適應崗位解除合同,如果社保已繳納,公司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五、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無需批准。
六、如果用人單位不遵從法律規定,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試用期是在簽訂合同前,試用期員工自我評價應該怎麼寫?
5樓:耿耿配音秀
當新員工將進行自我評價時,包括員工審查自己的審查,員工試用期自我評估也是公司工作態度的重要依據,包括評估員工的綜合能力。員工在進入工作前對公司進行了簡單的瞭解,包括公司的文化,發展背景一直在發展方向等,當員工試圖自我評估時,根據實際情況,明確表達,避免給公司留下了不良好的印象,並要詳細描述了你自己的展望。
員工對試用期的所有話語都有乙個好的自我評價。如何編寫個人簡歷的自我評估。我們必須在審判期間寫下自己的工作。
該公司最引人注目的是員工是否有能力順利工作,並且可以在特定時間的高水平工作,其中員工試用期的自我評估顯示了他們對統一與合作的重要性的理解。一般來說,如果員工取得成就,公司普遍知道,沒有必要讚美它的好處,否則只會是適得其反的。
然後,它表明你有乙個公司的態度。一旦員工進入,有必要進入試用期,有必要準備自己長時間留在公司中,必須有乙個責任感,結束了自己的態度,做了一切我的手。雖然公司更關注每件事的結果,但對於那些經常推測的人來說,公司只會留下對不行,不誠實的印象,讓他們只會帶來不良的結果。
另外,在與同事相關的情況下,我們必須適度對待人們,無論何種位置都在,對待每個人,沒有人是點燃,沒有人有義務給你無條件的事情。如何編寫簡歷的自我評估。
表達自己的未來問題。在員工審判期結束時,有必要制定未來工作的整體計劃,建立乙個實踐目標,願意爭取鬥爭,積極的面對面,以及生活中的所有問題。友好的溝通,為公司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由於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文化差異,每家公司之間的規則和規定將有所不同,員工審判期應實用。據公司和基本情況,它不能使無意識的言論,公司的表現滿意,為我們公司長期發展奠定了基礎。如何寫作會計工作自我評估。
6樓:李佳楠那男
可以寫你在這個工作中受到的感受,可以說你在工作中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學習了什麼樣的技能,感受到了友好的氣氛。
7樓:小豆子子梓
試用期的員工寫自我評價的時候應該寫些自己在試用期間的感受以及學習到的東西,也可以寫一些之後的規劃。
8樓:韓諾諾
員工的自我評價最好如實寫,因為你寫的太好,公司會覺得的你不誠實。
9樓:辰楠侃
首先要對自己的工作做乙個簡短的闡述,之後要說一下自己的不足,也要說一下自己所做出的成績。
10樓:對教育的思考
試用期的評價主要寫自己在這一段時間的表現,寫自己為公司做了哪些貢獻,還要寫自己在這裡得到了哪些提公升。
員工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年,試用期為乙個月,因表現不佳,試用期改為兩個月
11樓:謹思合同專業
1、如果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乙個月,那麼單方調整試用期是不合法的;
2、如果今後希望避免類似情形,試用期可以延長為3個月,符合法律規定,且掌握起來靈活。
3、作為勞動者一方,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如果打算繼續工作,還是努力吧。
12樓:網友
違法,同一公司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簽了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到想走人,簽了勞動合同還在試用期可以離職嗎
單位違法用工,可以隨時辭職 違約金也不用支付 單位如果剋扣工資,可以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
試用期內簽了勞動合同,剛過試用期,老闆不給轉正,還要被辭退有什麼補償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期間違法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賠償。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 或者說辭退 開除 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提前幾天
1 按bai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符du合勞動zhi合同法第三十dao八條外,試用期提前三專天就可以解除合屬同的。2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