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辭職報告乙個月 領導不讓走怎麼辦?

2025-02-19 04:00:21 字數 5481 閱讀 5295

1樓:匿名使用者

書面辭職報告已經提交乙個月了,是可以依法離職的,如果領導不讓走,可以聯絡當地人社局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

第十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擴充套件資料:勞動監察的受理時效:

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

第十八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兩年內的;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三)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

2樓:鳴羽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釋:你提交辭職報告30天后,隨時可以走人,當然要處理好工作交接、費用報銷、償還公司借款、歸還辦公用品等事項。

問題分析:「領導不讓走」說明你的工作對公司有價值,如果不是什麼原則性問題,或客觀因素不允許,建議繼續留任;而此時,可以藉機提出漲薪、提高福利、改善工作環境等要求,或者其他你認為可以讓你繼續留下的因素。如果是非走不可,或公司無法滿足你提出的要求,那就依照上述法條要求,即使公司不同意,但在你提交辭呈30天后,即可結束雙方的勞動關係。

希望有幫到你。

3樓:職場導師老吳

只要我們走了正常流程,公司領導不讓我們走,我們可以直接走。說他們發工資的話,可以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提問。哦,謝謝!

4樓:刀刀龍哥

試用期期間辭工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試用期過後辭工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就可以,你既然辭工,已經提前乙個月了,那你就可以走了,領導不讓你走,那你可以讓他給你加工資,你就說你家裡負擔大,需要更高的工資,如果領導願意給你加的話,你想在那裡做就做,畢竟這個地方已經熟悉了,在**打工,都是一樣的,如果領導不願意給你加,那他自然會放你走,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你一說你你家裡怎麼壓力大壓力大?他自然會放你走的,要不就加工資,就這麼簡單。

5樓:餘生有美景相伴

首先乙個是領導,是什麼原因不讓你走?是他覺得你是乙個好員工,他不捨得放你走,還是說你的工作沒有完全交接好,不讓你走,這個情況要先了解好。如果是你的工作沒有完全交就好的話,那你就把工作交接好,打報告七號,然後就直接推薦領導說了。

那如果是領導上市裡,希望你能繼續留在這裡的話,那你可以跟領導去溝通。看是不是可以繼續留在這裡工作或者怎麼樣。領導是沒有權利不讓你走的,只要你交了辭職報告的話,是肯定是可以走的。

6樓:anne安麗

從勞動合同法上看,你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乙個月到了可以要求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如果不讓走,你也可以直接走,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領導想留你,說明你工作還不錯,如果你考慮公司哪方面給予改善後可以留下來,就去和領導談一談。如果確實想走,就和領導說清楚,讓他尊重你的選擇,安排辦理相關手續。

7樓:丈娘

一般的工作單位遞交乙個月的辭職信。

的情況下,都會讓你走的。如果你在沒有找到工作的情況下勉強在那裡工作,讓他找到合適人選後,你才放心走,如果找到工作後你直接走就可以了,不行找勞動仲裁。

進行。最好是你們自己進行協商。

8樓:最愛哆啦a夢

領導不讓走,你可以消極怠工,或者讓領導加薪等方法提出自己的訴求,表達自己的意願,時間長了,領導是會讓你走的。

9樓:橙子的遊戲屋

哦可能是領導還是想挽留你吧嗯,說明你對公司還是有貢獻的,那麼如果你實在想走的話,你應做的義務你已經做到了,已經提前乙個月就已經定下去了對吧,你完全可以強制性走,如果他,會拖欠工資什麼的話你可以通過勞動局啊去去去,挽回,要回來。

10樓:烴秀

遇到這種情況,說明領導還是賞識你的,你可以找領導說說你的家庭情況,看看領導能不能再給你漲漲工資,或者是你確實想走,說說你要走的理由,我覺得領導會考慮的。

11樓:我是乙個人

辭職報告已經交了乙個月了,原則上可以不去上班的,但是領導不讓你走可能是想要挽留你,建議和他談談。就是直接走了也沒有什麼。

12樓:網友

交了辭職報告乙個月領導不讓走怎麼辦,那就要看你自己了態度了,如果你想要走就算領導不讓走你也是按照流程離職的,沒有理由不讓走,到最後領導還是會讓你走的。

13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不讓走你也可以走的,你已經交了辭職報告,並且已經按照規定提前了乙個月,那麼你就可以離開了單位,如果扣你的工資,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的。

14樓:暨爾容

交了辭職報告,乙個月,領導不讓走。這種情況可以去當地勞動局 投訴對方。

15樓:ivy小法師

自行離開 不需要得到批准。找單位人事部門開離職證明,不開也屬於違法。

16樓:彌茂

交了辭職報告,乙個月之後如果領導不讓走的話,你也是可以走的,因為按照規定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乙個月之後就可以離開單位,是無權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17樓:大海看一看

交了辭職報告,已經乙個月就證明是流程已經走完,領導不讓走,你也可以離開,不會影響工資。

18樓:網友

領導器重你,不想讓你走啊。

你要是想走的話,就再去和領導溝通。

如果不想走了,我覺得可以和領導提要求,這時候領導可能會滿足你的需求。

19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已經按照勞動法規定做好了,不管單位同意與否,你可以結清工資離開,如果半不行,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去的時候帶好身份證還有勞動合同。

20樓:有你有人人

你的做法完全符合勞動法的,你們領導是違法了。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請他們幫你解決。

21樓:帳號已登出

按照合同提前乙個月交辭職報告,時間到了領導不讓走可以自行離開,這不違法。

22樓:網友

如果你交的是辭職申請報告,那就需要等批准才能走。因為你自己放棄了勞動法規賦予你的辭職權。

如果你提交的是辭職通知之類的(不是申請),那就滿30天就可以直接走人。這是勞動法規賦予你的權利。

23樓:網友

辭職報告上交起,30天后你就可以離職,不需要領導同不同意,這個是你的權利,好好和領導談談,開開心心的離職最好。

24樓:112333束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正式員工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三日與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用ems直接將停止通知書快遞到用人單位,保留回執單作為依法通知的證據,到期日自動生效。

用人單位有義務配合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存在糾紛,**12333進行勞動仲裁。

25樓:聖銳

一般辭職報告都是提前乙個月打好的,已經交了乙個月,領導還不讓走的話,你可以去問吶,是不是他根本就沒有批。

26樓:天馬

繼續堅持幹下去,走到那裡也一樣,勤奮努力工作幹出成績才能得到領導認可,領導不讓你走證明你對單位有用,希望你留下。

我辭職報告交了乙個月了,領導不讓走怎麼辦?

27樓:不得瑟中年

保留離職通知的證據,然後通知公司就可以走人了。

不用辦理交接,也不用管公司會不會發工資的事情。

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離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你提前乙個月交了辭職報告,就是通知了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批准不批准都不影響辭職通知的事實已經成立。另外公司不在此期間安排人員與你交接工作,責任在公司。不在你。

如果單位不發放離職工資,你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並要求公司支付相關的拖欠工資的補償。

28樓:網友

嗯,具體你還是要跟他談一下,把你的這個離職的原因跟他說一下,既然已經是提前乙個月了,他如果沒找到人的話,你可以把你的這個問題跟他說一下,你說已經到乙個月,如果你們這邊沒有找到合適的人的話,那我可能就要先離職,回來之後你找到人,我再跟你來做交接,這樣的他可能就會馬上找人,因為有可能你還一直勤勤懇懇懇的工作的嗯,具體你還是要跟他談一下,把你的這個離職的原因跟他說一下,既然已經是提前乙個月了,他如果沒找到人的話,你可以把你的這個問題跟他說一下,你說已經到乙個月,如果你們這邊沒有找到合適的人的話,那我可能就要先離職,回來之後你找到人,我再跟你來做交接,這樣的他可能就會馬上找人,因為有可能你還一直勤勤懇懇懇的工作的話,他可能覺得嗯,具體你還是要跟他談一下,把你的這個離職的原因跟他說一下,既然已經是提前乙個月了,他如果沒找到人的話,你可以把你的這個問題跟他說一下,你說已經到乙個月,如果你們這邊沒有找到合適的人的話,那我可能就要先離職,回來之後你找到人,我再跟你來做交接,這樣的他可能就會馬上找人,因為有可能你還一直勤勤懇懇懇的工作的話,她可能覺得你只是一時的興起,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有可能就不走了,所以呢嗯,你最好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給他乙個期限。

29樓:刀刀龍哥

這種情況辭職乙個月的,公司領導不讓走,那你就找領導談談心了,吃個飯,也花不了多少錢,你就跟他說明說,家庭負擔壓力太大了,需要賺更多的錢,現在這份工作的錢不夠用,如果公司能給你漲工資加薪的話,那就繼續幹,如果不能的話,他自然會明白的,如果他還不讓你走的話,那你只有去勞動局告告他了,反正只要你辭工30天以後就可以隨時走了,直接到勞動局一趟,告一下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跟領導關係不錯的話,最好談一下就可以了,說實在一般情況來說,公司領導看中你才不讓你走的,你就讓他給你加薪水,但是他沒有權利給你加的,他自然會放你走。

30樓:網友

我辭職報告交了乙個月了領導不讓走怎麼辦?說明領導。捨不得你走很器重你。

如果這樣的話,你可以和領導談條件。如果。領導按照你的條件去做了你可以繼續在這公司。

堅持下去,如果公司不重用你。不按照你的意願去做,你仍可以交辭職報告。

31樓:追風逐電的天使

你提辭職乙個月領導不讓走,說明領導想留你。如果你一定想要辭職那就跟領導說清楚,我相信你領導會放你走的。如果你領導刁難你不讓你走的話,你可以直接找人力資源辦理離職,如果還是不給你離職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主張你的權利。

32樓:以雁卉

這個你就不用擔心,只要你提前乙個月寫了辭職書,正式以書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單位,辭職不需要公司批准,到時候你就可以不用上班了,勞動合同自然就解除,領導不讓你走,哪的看你願不願意留下,不願意領導也沒不能強行留你,所以不需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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