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原因想離職,但又不想等乙個月,怎麼辦?

2025-02-27 15:20:07 字數 3216 閱讀 3035

1樓:區樂仕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乙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聲程

如果身體不適還是儘快離職好,別耽誤了。

離職不想等乙個月咋辦

3樓:任丹陽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是勞動者因個人原因主動向公司提出離職,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這樣規定的目的是要給用人單位乙個合理的重新安排員工或者招錄人員的時間。

原則上在這30天內打算離職的員工應當是繼續堅守工作崗位的,並且應充分利用這乙個月的時間做好工作交接等手續。如果這30天你要請病假或者請事假而不來上班的話,那等於失去了這30天存在的意義。

這段時間等於用人單位還會處在青黃不接的狀態。而且如果你沒有把工作交接好就故意不來單位上班,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話,勞動者是需要進行賠償的,所以建議你如果不是真的有急事或者真生病,還是耐心的站好最後一班崗,畢竟都已經打算離職了,也不差等待這30天吧。

不想等乙個月可以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雙方同意後可以提前辦理離職手續。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佔據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為標準,勞動合同可分為三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是雙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時間,也是勞動關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合同的協議解除,又稱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基於建立勞動關係的合意訂立的,自然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合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後不想等乙個月再走 怎麼辦

4樓:職場導師蘇菲老師

看一下公司現在是需要招人來接您的工作,還是從內部找乙個人來接您的工作呢。

您好,這張表是乙個協議需要您簽字,是嗎。

這表要的話,和您離職的關係是什麼呢。

抱抱]提問這個是我入職的時候籤的。

因為我入職的時候貌似沒有籤勞動合同。

如果您就是不想等乙個月,您和您的上級領導去協商一下呢。

提問那我現在要直接走是不是還有承擔公司損失的風險。

那我現在要直接走是不是還有承擔公司損失的風險。

提問我12號提的說讓我11月底走。

我已經說了我這個月底已經為我下一家都已經找好了。

這個地方可以給領導說一下,讓他看看能不能從公司找個人,先暫時借你的工作呢。

儘量保持一種友好的關係結束。

離職等不了乙個月咋辦

5樓:馬志良

離職不想等乙個月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只要用人單位同意,無需滿三十和穗銀天喚宴,即可解除族祥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單位不同意的話,先交辭職信。注意交時要有證明人,然後去醫院開病假條;在等離職的時間裡請乙個月病假,單位還得發病假工資。

辭職不想等乙個月辦法

6樓:女王的職場

辭職不想等乙個月辦法是:將工作儘快交接完成。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辭職的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辭職不想等乙個月辦法

7樓:

親親您好,辭職不想等乙個月辦法:1、和你的直屬領導溝通,說明你的實際情況和困難,講明你需要提前離職的必要性,一般沒有特殊情況都會批准。2、推薦候選人接替你的崗位。

這培讓樣相當於你給出了恰當的解決方案,相信公司是會賣你乙個人情的。3、還有一種做法曠工離行鎮職,直接就不去上班了的那種,但是這也是一種很不職業的做法,有可能會給以後的職業生涯造成配帶局不利影響。

提前乙個月辭職,離職時間還沒到公司讓提前走,這樣合法嗎,公司要不?

合法的,提早乙個月離職是公司需要招人和你交接,在你提出離職並且公司統一之後只要做好交接公司就可以通知你離開了。公司這樣是合法的,因為你提出辭職提前乙個月。在這乙個月期間是給公司找替代你的人,如果公司已經找到了,讓你提前離職很正常的。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親提前乙個...

未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 公司不給工資 這樣合理嗎?

這當然也是不合理的,但是您沒有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也是不對的。因為公司都是有明文規定的如果離職必須要提前乙個月或者是半個月提出申請的。因為您突然提出離職,那麼您的工作就可能一下子沒有人來接替的。所以說公司這樣做也是有他的道理的。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然後乙個月之後再離職。你要是突然就走了,那麼會...

員工合同未滿乙個月離職需幾天前告知?

在試用期內提前天即可,按勞動合同法的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過了試用期要提前日。一般試用期合同是 天,正式工合同需提前乙個月告知,但是可以和公司協商具體哪天離職。一般來說提前到天就可以。把手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