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羅爺法律
一)合同成立的含義。
合同成立是指當事人之間形成合意,產生了合同關係。
二)合同成立的時間。
1.一般規定。合同法第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據此,合同於承諾生效時成立。
2.合同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但並未簽字蓋章,意味著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後達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認為合同成立。雙方當事人帆敬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時間的,最後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確認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合同法第33條規定: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態基慎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
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在此情況下,確認書具有最終承諾的意義。
4.合同的實際成立。鋒高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此時可從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中推定當事人已經形成了合意和合同關係,當事人一方不得以未採取書面形式或未簽字蓋章為由,否認合同關係的實際存在。
三)合同成立的地點。
1.一般規定。合同法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2.書面合同的成立地點。合同法第35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合同法解釋(二)》第4條規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約定的簽訂地為合同簽訂地;合同沒有約定簽訂地,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最後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約、承諾,兩個階段。主要是雙方達成一致。
訂立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3樓:點行**
訂立合同時應該注意的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合同陵激清形式要合法;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法律鉛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尺前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訂立中的要求有哪些?
4樓:陳家靜
合同訂立時,對當枯賣敗事人的要求有: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沒顫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2、當事人對於合同訂立的意思表示真實,重大誤解、欺詐、乘人之危導致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合同可以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配攔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訂立合同要素是什麼
5樓:姜超
一)主體:指簽約雙方的當事人。合同的當事人可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且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三)內容: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具體權利與義務。合同作為一種協議,其本質是一種合意,必須是兩個以上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合同的締結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
一、合同訂立的形式有哪些。
一)口頭形式。
當事人口頭協商達成協議。口頭合同簡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廣泛運用,口頭合同的好處是方便。但是,口頭合同在發生糾紛時難以取證,不易分清責任。
對於不及時結清的和較重要的合同,不宜採用口頭形式;
二)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採用書面合同的好處是,當發生糾紛時舉證方便,容易分清責任,也便於主管機關和合同管理機關監督、檢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採用書面形式;
三)公證形式。
合同公證指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由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公證機關對書面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後,在合同書上加蓋公證印鑑,以資證明。經公證的合同具有很強的證據力,除有相反的證據外,不能推翻。
合同要不要公證,一般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當事人要求必須公證的合同,不經公證不生效。
二、承攬合同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麼。
根據關於合同問題的法律規定,加工承攬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承攬合同是諾成、要式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承攬合同一般是固有繼續性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
合同訂立的主要要求是什麼
6樓:景成坤
合同訂立的基本要求是: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
3.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一、民法典合同變更是怎樣變更的法律效力有哪。
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畢之前,經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通常來說,合同變更主要是主體變更,就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將權利義務概括的轉移給他人,或他人加入合同的履行中來。另外,就是合同內容的部分變更,比如合同標的物的數量或質量、規格、價款數額或計算方法、履行時間、履行地點、履行方式等進行變更,合同變更通常以簽定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
因此,合同變更後,原合同未變更的條款仍然有效,變更後的條款從變更之日起對合同當事人發生法律效力。
二、簽了協議書對方不履行要怎麼辦。
簽了協議書對方不履行的解決辦法如下:
1、有協議書對方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與對方協商溝通,爭取讓對方按照協議書履行相關義務;
2、有協議書對方不履行的,相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求對方履行協議,或者解除相關協議約定,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
簽訂協議的原則如下: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願原則,合同內容由當事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自願約定;
3、公平原則,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合同內容可以修改嗎。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之間協商一致是可以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的。合同內容是規定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重要部分,因此來說想要修改合同內容要以當事人之間達成一致為條件。變更合同並要真正成立實施,必須要遵循兩個基本原則,就是協商一致和書面的原則。
變更的第乙個基本原則就是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的第二個原則就是要以文字為證,就是必須要有乙個書面形式。從理論上講,勞動合同的變更屬於要式行為,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內容。
根據《民法典》第471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的訂立一般程式哪些,保險合同的訂立程式一般有哪些
合同的簽訂,一般應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於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在合同法上稱為要約和承諾。一 什麼是要約 1 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條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約人,後者稱為受要約人。要約取得法律效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 要...
僱傭合同是否需要書面訂立,簽了僱傭合同就不籤勞動合同了行嗎
書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須條件。合同訂立可以採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除非是法律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否則口頭達成一致的合同同樣成立。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達方式,作為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的載體,對合同的效力產生一定的影響。合同的形式可以分為書面形式 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或...
現在的工作內容與原來訂立的合同不符,有賠償金嗎?
單位不可無故調崗,辭職情況下可協商,協商不成可申請辭職。當工作崗位與簽訂的崗位不符合,屬於合同的變更,不屬於上述情形,但是合同的變更,應該要得到雙方的同意。如果勞動者對此變更不同運友意,完全有理由要求單位按照基枯合同履行,如果單位仍然不聽取意見,勞動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