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沒有籤勞動合同,工作中突發心肌梗死,可以找公司索要賠償嗎? 5

2024-12-19 19:40:13 字數 2393 閱讀 5152

父親沒有籤勞動合同,工作中突發心肌梗死,可以找公司索要賠償嗎?

1樓:網友

可以。這大概可以算工傷賠償的。你得拿出你父親工作的證據。新農合也有賠償的具體諮詢相關部門。你應該先找早餐店協商一下。

2樓:函厹煦

這是可以的,就算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也是單位的責任,現在在工作當中突發心肌梗死,單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你們可以和他們先溝通,如果溝通不成的話,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的。

3樓:趙英傑聊法律

雖然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發病後多長時間死亡的,如果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屬於工傷,可以要求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1、聘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已經享受養老待遇的人可以不提供社保;

2、雖然國家規定的用人單位都要給員工提供社保,個體戶也算用人單位之一,但是你要核實那個早餐店算不算個體戶,如果他是個連營業執照都沒有的「黑戶」,他最多是私人聘用的勞務關係,是不承擔工傷的,最多撫卹一下逝者家屬;

3、工傷是意外傷害,疾病是不算的!!所以需要證明父親沒有心臟病,該次心梗是工作原因造成的;

4、個體戶是賠償不起你的工亡的,建議私下協商!

5樓:網友

只要沒有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是違法的,不但要支付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還要承擔一切責任,你可以直接打12333維權。

6樓:速凍小番茄

這是屬於工亡呀。當然是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的,這個先私下協商吧,協商不成對方不給的話就做法律程式。

7樓:我就看看靜靜的

在工作中死亡,即使沒有合同,也應該賠償。

心肌梗塞死了給公司賠償

8樓:

員工回家後突發滑跡心梗,既非在工作時間也非在工作崗位死亡,單位不會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配指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培讓配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在單位突發心梗住院,沒簽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做什麼

9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單位應該及時送員工到醫院**,在**期間單位應該按照病假為員工支付工資。

2、病假在醫療期內,工資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頂工資標準的80%。

3、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勞部發[1995]309號)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10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在單位上班,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那麼勞動者生病住院,單位不會負責什麼的,除非勞動者反映到政策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上班時間突發心肌梗塞 搶救過來了 工作一年多沒簽勞動合同 算工傷嗎? 怎麼辦?

11樓:山人老施

你這是自身疾病,不算工傷,假如在工作時突發疾病48小時內死亡,可以算工傷。

二、職工受傷怎樣才算工傷。

1、當認定為工傷:

1)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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