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是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計算嗎?

2024-12-28 13:45:04 字數 3856 閱讀 1497

1樓:網友

各地規定不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法律強制性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滿乙個月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滿乙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爸工資,最多11個月。

勞動者主張未籤合同二倍工資的爭議,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 二倍工資中屬於勞動報酬的一倍,自勞動關係解除的次日起算;另外的一倍,雖然按工資計算,但不屬於工資性質,屬於違法承擔的法律責任,仲裁時效各地起算時間不同,一般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自應當支付的次月逐月起算,一是自應當支付二倍工資的最後乙個月的次月起算。

2樓: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從用工滿乙個月後的第二天起來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最高不超過11個月。

3樓:愛熙

未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要支付雙倍工資,即從入職日始。

4樓:陽陽

是的,從第二個月開始計算,最多11個月。

5樓:網友

是的,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是多久

6樓:李旻

未簽訂勞動合動主張雙倍工資仲裁時效為一年。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仲裁團手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察哪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塌沒嫌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入職超過乙個月未籤合同從哪天算雙倍工資

7樓:通竅又熱心灬福祉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計算從工作時間到達乙個月後的第二天開始,賠償的標準是按勞動者上一月時間發放的工資為準,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賠償,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未籤勞動合同雙倍鍵滑族工資計算從哪天開始?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計算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沒有勞動合同不交社保怎麼辦?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並補交社保。

2、如果勞動者因此辭職的,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3、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等。

稿弊 4、以上是勞動者的權利,建議先和公司協商,能籤合同、補繳社保就好。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有乙個月,用人單位就必須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要列明工作內容及崗位、薪資待遇及福利、合同起止時間等與勞動者利益息息相關的內容,並給勞動者乙份留存,單位自留乙份備案。合同到期後雙方根據各自的情況選擇是否續簽。

未籤合同二倍工資時效是從入職開始算還是從離職開始算

8樓:

親<>您好!<>

很高興為您提供優質的服務呢親!未籤合同二倍工資時效是次月開始計算。用人單位未在勞動者入職後乙個月絕公升內簽訂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開並耐老始計算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畝悶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員工入職未滿乙個月未籤勞動合同從多久算2倍工資

9樓:潘達懂發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是自用工之日起的乙個月後,截止時間是到補籤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仲裁流程是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書,等待仲裁庭受理仲裁,後**審理、進行仲裁調解,最後仲裁裁判。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是自用工之日起的乙個月後,截止時間是到補籤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仲裁流程是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書,等待仲裁庭受理仲裁,後**審理、進行仲裁調解,最後仲裁裁判。

一、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

提醒,未簽定勞動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資的情形有兩種,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是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流程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審理:仲裁庭應當於**的五日前,將**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三、未簽訂勞動合同多久算無固定期限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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