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廠裡上班辭工領導不批怎麼辦?

2025-02-16 04:45:18 字數 3945 閱讀 9643

1樓:水6元

勞動者在工廠辭職,是否需要工廠領導審批批准勞動者辭職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情況,請閱看如下辦法。

一、如果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依法向工廠遞交辭職申請書,由於勞動者與工廠協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工廠因此可以批覆不同意勞動者的辭職申請是正確的。

勞動法》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當勞動者在工廠遞交辭職申請書遇到以上這種情況,如果勞動者還想繼續辭職,勞動者應該按照《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重新書寫辭職通知書,然後趕緊遞交給工廠,依法履行辭職提前告知義務就行,其辭職行為不需要工廠批准。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工廠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工廠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工廠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111111的會

辭職不批怎麼辦?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所以,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剋扣勞動者的工資、濫罰款、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3、如果已經交了辭職書單位不批,你現在要做的是(如果還沒有寫直接從第二步做起):

第一,儘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第二,重新寫乙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樓:80後小小兒

一類:公司是按規則建立。

二類:法律的制定基本準則不是為規則服務或管理或檢查或監督。

四類:體制內的人是知道體制內的規則的。

歸類:問題不能歸類;你所在的公司有你辭工領導不批的行為是破壞規則又或者是規則的延伸;最終問題不能歸類。

歸類判斷:判斷廠裡的領導是在用態度解決規則/判斷廠裡的領導是在破壞規則/判斷公司規則的清楚度不夠及中層以下領導無獲取規則的渠道/判斷該領導可能是在不清楚規則的情況下加入公司。

答案是:屬於公司內糾紛/公司要做的是為中層以下領導提供獲取規則的渠道;防止規則的延伸或破壞導致的不可控/當事人要做的是向最高領導反應該領導用態度解決規則。

答案是:屬於公司內態度;態度不能改變規則;態度只會阻礙規則的發展;所以該領導應該做乙個好領導。

答案是:屬於公司內的規則考核[可能是規則的破壞就是規則考核];當事人要利用對規則的瞭解抓住機遇。

答案是:該領導有態度決定規則的行為是佔地方。

如果你不我的你就是來吐槽的。

如果你來吐槽的抱歉,您提交的內容違反了問問題規範。

不要管我的對不對;你只要覺得我的本身沒問題就給個。

如果你是男的請忽略我說的。

4樓:彼岸留年

不必理會,按合同要求日期進行交接,辭職單以**信形式快遞至廠裡並儲存好籤收聯即可。

5樓:網友

那肯定領導對你印象不錯,如果你確實另有原因,你就對領導如實說,相信領導會理解你的,如果你是為了工作上不開心而辭工,把原因也要說給領導聽,相信領導會給你乙個滿意的答覆的!

6樓:臭臭佑佑

提前乙個月遞交書面辭職報告。乙個月後就可以自動離職了。如果到時扣你工資,就去勞動監察大隊告他。

7樓:yq情有可緣

廠裡上班辭工需要正常手續的,也就是說要遞交書面辭職報告,提前乙個月,如果,到了乙個月領導沒有批准,可以自行離職。

8樓:網友

嗯在廠裡上班如果想辭職的話領導會按照你籤的合同裡的違約標準來進行執行具體會有確認的措施。

9樓:香伴月

在廠裡上班辭職,領導不批,說明你的辭職理由不充分,或許是你在關鍵工作時提出辭職,所以領導不批。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批好辦啊!找勞動局處理就可以了啊!

廠裡辭職車間領導不批怎麼辦

11樓:淚慧子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不批准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乙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乙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鏈擾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銀睜合同。勞動者鋒喚歲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廠裡上班辭職不批怎麼辦

12樓:徐鵬

法律分析:辭職廠裡不批,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廠裡辭職車間領導不批怎麼辦?

13樓:宋聰聰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的,提前3天,口頭告知用人單位即可掘虧,不在蠢散肆試用期的,需要乙個月書面告知用工單位,不需要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帶轎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廠裡辭職車間領導不批怎麼辦

14樓:席貫明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的,提前3天,口頭告知用人單位即可,緩衡不在試用期的,需要乙個月書面告知用工單位,不需要批准。擾枯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敗衫系轉移手續。

想離職但是領導不批怎麼辦,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1 由於是你要離職而非公司要辭退你,所以主動權在你的手中。這個問題十分簡單,在勞動法中,對此有詳細的規定。2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用人單位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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