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走向未來
你可以去勞動局舉報,勞動監察會來查。
2樓:鑽誠投資擔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給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大亮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滾源寬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裂譽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單位沒給職工交失業保險應該怎麼辦
3樓:張龍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繳納失業保險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並加收滯納金。用人單位因為沒有繳納失業保險,因此影響到勞動者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失業保險怎麼賠償
4樓:劉建
法律分析:用人鬧納攔單位沒有繳納失業保險,按照員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賠償。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液胡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茄旦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嗎
5樓:孫旭權
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繳納的。如果當事人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單位就需要及時為其繳納包括失業保險在內的各項社保。而當事人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餘敏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虧毀孝保障標準。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銷稿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單位沒有按時交納勞動保險,該怎麼辦?
首先,公司不繳納社保是違法的。我國的社會保險是一種強制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的自願性質。因此,不允許僱主和工人通過協商選擇是否參加保險。即使簽訂了協議,也是無效的。而且,社會保障是國家安排的一項制度,在你生病 失業或受傷時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然後老闆就是不給我,我卻要做飯,還要向生活低頭。我該怎麼辦?如...
哪些用人單位和人員應該參加失業保險?如何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當前,失業保險費法定繳費比例是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2 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 繳納。個人繳納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實際徵繳中,一些省市可能略低於上述比例。失業保險條例 第二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 城鎮...
我跟用人單位解除合同,能領失業保險嗎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 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費,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願意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 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被用人單位開除 除名和辭退的 四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第 二 三項與...